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单位: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博士后工作经费管理办法》(皖人社秘〔2017〕199号)、《关于开展2017年度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活动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265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中按规定招收、已办理进站手续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安徽省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活动资助经费申请表》;
2、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批文;
3、项目任务书等相关证明资料;
4、《安徽省高层次人才科研活动经费资助跟踪问效表(个人版)》和《安徽省高层次人才科研活动经费资助跟踪问效表(汇总版)》(该问效表仅由获得2016年度安徽省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活动经费资助的人员所在单位报送)。
注:以上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成电子文档,不受理纸质版本。
(二)申报时间、地点、联系方式:请各申报单位于2017年8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处。逾期不予受理。
地点:合肥市政务区政务环路88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1305室。
联系电话:63536511
(三)其他要求:
1、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审核推荐过程中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严格把关,择优推荐,确保项目质量。
2、对具有创新性和前沿性、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特别是属于我省战略性八大新兴产业的科研项目可优先申报资助经费。
3、2016年度已获资助的,今年不再受理申报;2015年度及以前已获资助再次申请的,须提供经相关主管部门鉴定认可的原资助项目结题报告或结题证书,否则不予受理。
4、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要加强对资助经费使用的监督,确保资助经费的对口高效使用,真正发挥其鼓励创新、促进人才成长等方面的作用。
附件:1、安徽省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活动资助经费申请表.doc
2、安徽省高层次人才科研活动经费资助跟踪问效表(个人版).doc
3、安徽省高层次人才科研活动经费资助跟踪问效表(汇总版).doc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