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起合肥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及定价机制调整详情
点击上方“安徽省房地产商会”
了解商会最新动态和房产资讯
9月16日起合肥市要调整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及定价机制。到时候实行多年的“四舍五入”会改成“据实收取”。
[id_2140329497]
运价调整
起步价、车公里租价有上浮;取消四舍五入
1.调整起步价
把现行标准中每2.5公里9元(其中含1元燃料附加费)的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变为每2.5公里10元。
2.调整车公里租价
将现行标准1.6元/公里,调整为2元/公里。
3.改收低速行驶费
取消等时费,更名为低速行驶费。
收费标准如下:行驶速度低于12公里/小时时,前3分钟不收取低速行驶费,之前的标准是前5分钟免收。3分钟之后,在高峰时段,即7:30-9:30以及17:00-19:00,按照0.6元/分钟收取。在其他时段,按照0.4元/分钟收取,此收费标准与原标准一样。
4.新增合乘费项目
收费标准如下:在出租车营运起点,征得首位乘客同意后,可搭载第二顺位乘客。合乘部分费用,按70%的标准,由双方分别支付。非合乘路段,按正常计价标准收费。
5.调整空贴费里程
收费标准是这样的:出租车行驶里程超过12公里(包含12公里)后,车公里租价会加收50%。原来的标准是:单程载客里程在15公里至25公里之间时,每公里租价加收50%。当单程载客里程达到25公里以后,每公里租价加收75%。
6.调整收费方式
把原定价文件里“元以下四舍五入”的说法进行更改。改成“按计价器显示金额结算”。
7.夜间补贴
夜间时段(23:00至次日5:00)。起步价会加收20%。车公里租价也会加收20%。
现行夜间补贴政策自2012年调整后。总体运行状况良好。已获社会广泛接受与认可。此次不做调整。
【定价机制】
改革运价管理方式,建立政府指导价制度
改革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管理方式,建立政府指导价制度。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发布巡游出租汽车基准运价,包括起步价、起步里程、车公里租价。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市场供需、运营成本、交通状况、服务质量、居民收入和驾驶员收入水平等。在浮动幅度范围内,确定巡游出租汽车实际执行运价。不再施行燃料价格与运价联动机制。
基准运价:将本次调整后的起步价当作基准起步价。把本次调整后的车公里租价作为基准车公里租价。
浮动幅度:上下浮动幅度最高20%。
每年度启动运价动态调整机制不能超过1次
[id_1623501910]
[id_850426016]
当前 合肥市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实施许可准入 采取政府定价 该行业存在公车公营 服务管理 也就是挂靠经营 以及个体经营这三种模式 其注册车辆有9402台 从业人员达2.2万余人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需强化服务意识。要不断提升服务水平。还要提高服务质量。要保持车内整洁。也要保持车外整洁。要做到文明礼貌。并且要主动礼让斑马线。
每次乘车服务完毕后,计费金额依据计价器显示的金额来结算。在这期间产生的通行费,像过路、过桥等费用,由乘客负责承担。要是出现不打表,或者未经乘客同意就随意合乘等情况,乘客有权利拒绝支付相关费用。
[id_1802251342]
此次调整是出于何种考虑?新增项目为何如此设置?调整项目为何如此设置?对于行业发展而言有何不同?对于乘客和驾驶员而言有何不同?合肥市发改委对此作出了解读
01
市区出租车运价为何要调整?
合肥市发改委相关人士称,多年来,巡游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一部分。其在满足市民个性化出行需求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其在体现城市综合服务能力方面也发挥了积极作用。不过,近年来市场环境变化较大。现行运价需要作出调整。现行定价机制需要进行改革。
一方面,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已九年未调整。近年来,因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巡游出租汽车载客率降低,运营成本上升。适当调整巡游出租车运价,是保障驾驶员合理收益的必要举措,也是促进出租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必然要求。
同时 网约车业务兴起 打破原有出租车市场格局 传统巡游出租汽车行业 面临较大竞争压力 网约车运价 实行市场调节价 能依市场供需和运营成本 灵活调整运价 巡游出租汽车运价 目前实行政府定价 缺乏对市场的灵活反应能力
此外 随着城市地铁 公交 共享单车等行业快速发展 合肥市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市场竞争愈发充分 出租车作为城市公共交通一部分 适时调整价格管理方式 将巡游出租车运价从政府定价转变为政府指导价 有利于促进出租车企业间 以及出租车与其他出行方式间的良性竞争
02
为何取消施行燃料价格与运价联动机制?
有关人士介绍,现行的车用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已不适用。一方面,合肥市现行的巡游出租汽车与车用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于2012年制定。2018年,根据国家和省要求,车用天然气价格调整为市场调节价。即经营者可自主确定车用天然气价格。
另外 依据交通改革要求 合肥市巡游出租汽车会逐步淘汰油气两用车型 更换成纯电动出租汽车 所以 以天然气价格作为定价基准的方式 已不能适应未来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发展
03
打车付费为何取消“四舍五入”?
2012年,合肥市价格主管部门发布了《关于理顺合肥市客运出租车运价的通知》。该通知明确规定,合肥市出租车每车次服务结束时,以计价器显示金额为准。金额元以下进行四舍五入,最终按元结算。
当时全社会移动支付不发达,市民坐出租车多以现金结算。后来广大乘客和驾驶员都反映找零不便。四舍五入这种结算方法在实际车费结算中作用很大。乘客和驾驶员对这种结算方式形成了习惯。
如今,取消“四舍五入”存在多重原因。一方面,电子支付手段日益普及,以往打车找零的情况渐渐变少,驾驶员无需再准备大量零钱。另一方面,“据实收取”契合保护消费者权利的要求,还能避免驾驶员与消费者之间产生矛盾。
04
等时费改为低速行驶费是如何考虑的?
合肥市发改委称,等时费是低速行驶费的构成要素之一。收取低速行驶费是对等时费的扩充与延展。道路拥堵、恶劣天气会大幅提升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成本。对等时费进行扩展是对上述情形下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成本增加的合理补偿。
这样的调整符合享受服务者付费原则。此次调整参照外地既有做法。比如南京、杭州等城市。“低速行驶费”比“等时费”更易被市民理解。
05
设置合乘费,对乘客、司机有何利好?
记者留意到,在合肥市设置出租车合乘费尚属首次。如此这般的做法会带来怎样的利好呢?
合肥市发改委称 一方面 能适度缓解打车难 提高运行效率 减少乘客负担 增加出租车司机收入 有助于解决“非法拼车”等不正常经营行为
(本文综合自合肥报业全媒体,如涉及版权请与我处联系处理)
欢迎关注安徽省房地产商会微信公众号平台
安徽省房地产商会
是新城国际C座1504室
电话:0551-64681692 65847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