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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合肥市肥东县事业单位招聘49人公告

时间:2025-03-17作者:admin分类:合肥招聘信息浏览:388评论:0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人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肥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肥东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两科笔试成绩每门增加2分。

成绩公布后7日内,报考人员可登录肥东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查询岗位成绩排名情况,后续各环节信息将在肥东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及时发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

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两科笔试成绩总分150分。专业测试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考生有一科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专业测试资格。

六、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确定。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2025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缴纳专业测试费用并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的时间、地点以专业测试通知书为准。

1.考生携带笔试准考证、专业测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专业测试。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取消其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某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该岗位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八、成绩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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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肥东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九、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肥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县人社局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肥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本次招聘所有岗位的人员均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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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聘用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在肥东县服务期为三年。

十二、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肥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及考务咨询电话:0551—67724912(县人社局事业科);

监督举报电话:0551—67708965(县纪委监委派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肥东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查询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

特此公告。

附件:2025年度合肥市肥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肥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28日

本文源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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