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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公开遴选补贴性创业培训机构通知及条件要求详解

时间:2025-03-01作者:admin分类:人力资源浏览:109评论:0

关于遴选补贴性创业培训机构的通知

为提升创业培训的质效,要增强创业能力。同时,要充分发挥补贴资金的使用效能,打造出标准化的创业培训品牌,打造出品牌化的创业培训品牌,打造出规模化的创业培训品牌,还要打造出特色鲜明且竞争力强的创业培训品牌。《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枣庄市教育局、枣庄市公安局、枣庄市财政局、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枣庄市创业培训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枣人社函〔2024〕47 号)有相关要求,拟在枣庄市公开遴选补贴性创业培训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按照“条件公开、规则公开、合理布局、好中择优”的原则,鼓励社会各类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参与创业培训,引导其通过遴选的方式参与,以促进创业培训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遴选条件

培训机构的驻地处于枣庄市行政区域之内;它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拥有稳定且可靠的经费来源,是取得了有关部门培训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或者是创业培训机构,或者是创业孵化基地,或者是众创空间,或者是网络创业平台,亦或是创业服务机构。

具备教学管理方面的相关规章制度;具备学员管理方面的相关规章制度;具备服务管理方面的相关规章制度;具备财务及安全管理方面的相关规章制度;有稳定的经费来源;有能确保培训活动顺利开展的流动资金支持;在近 3 年的时间里未发生过社会不良影响事件。

具有开展创业培训所需的教学场地和设施设备。有一个面积不小于 50㎡的创业培训理论教学教室。教室里配备了计算机、投影仪、可移动课桌椅以及黑白板等教学设备。同时还提供了教师休息室、档案室和工作人员办公室等。并且教学场地和设施设备要符合国家关于房屋安全以及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的规定。

开展网络创业培训的机构需具备不小于 80㎡的创业培训实操教学教室。该教室要配备至少 30 台电脑。同时,要有能够保证教学需要的独享光纤宽带接入。并且要承诺使用人社部门遴选的实操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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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备的教师队伍和管理人员要与办学规模相适应。其中至少有 2 名教师,这些教师可以是专职的,也可以是兼职的,并且需要持有人社部门颁发的相应培训课程的创业培训讲师合格证书,同时要提供聘用协议。还有至少 1 名专职管理人员,其职责是负责创业培训及后续服务的组织工作。如果选择开展网创培训,那么必须要有 1 名以上取得“网创培训”资质的专职教师。

(六)具有满足开展创业培训所需的正版教材并免费发放。

具备开展创业服务的条件。拥有完备的专家指导团队,其中有 3 名及以上的全职或兼职创业服务专家,这些专家包括创业成功人士以及企业家等,能够为培训学员提供后续的跟踪指导以及信息交流平台。

三、 申报材料

申请机构需按照《峄城区补贴性创业培训承训机构遴选申报材料》(附件 1)的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这些佐证材料要按照目录顺序装订成册,且需一式三份。申报材料包含的内容有(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创业培训机构遴选需提交承诺书;需填报峄城区创业培训承训机构申请登记表;需提供办学许可证复印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提供独立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需提供上年度年检合格证明;需提供教学场地房产证(租赁协议)复印件;需说明创业培训教室面积及教学设备、设施情况;需提供授课教师资质证书复印件;需提供兼职教师聘用协议;需提供工作人员身份证、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供教学实施大纲和教学讲义等相关材料;需提供创业服务专家资质证明;需提供机构过往举办相关培训工作的主要案例和成果等。

四、遴选程序

申请单位需按照申报要求,在 2025 年 2 月 24 日至 3 月 10 日期间,向峄城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提供附件 1、附件 2、附件 3。若申请符合条件,峄城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会出具受理通知书;若资料不齐全,将退回让其补充完善;若不符合规定条件,则不予受理。

3. 评审工作组会依据现场评估以及查阅资料的情况,按照创业培训承训机构评分标准(附件 4、附件 5),通过综合评分的方式,对参选机构的办学条件和办学能力进行评估。

峄城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依据复审的情况,明确了补贴性创业培训承训机构(即“承训机构”)的拟公示名单。然后,该中心通过官网或者微信公众号把这个拟公示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的时间为 5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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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公示无异议的培训机构,峄城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会与承训机构签订《补贴性创业培训协议》(附件 6),之后将协议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其他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参选培训机构的遴选资格:

1.培训机构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能按时参加遴选的;

2.遴选资料未按照要求提供的;

3.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代表不遵守会场纪律的;

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情况。

创业培训承训机构的资质条件核查在遴选工作的整个过程中都存在。创建了创业培训承训机构的动态管理机制,并且通常情况下每年会进行一次调整。督导评估不合格或者限期整改未完成的机构,要及时清退出培训机构目录,取消相关资格;存在违规违纪行为被有关部门查处的机构,同样要及时清退并取消资格;违反规定骗取、冒领创业培训补贴资金的机构,需及时进行清退和资格取消;学员投诉较多且主观恶意较大的机构,也应及时清退并取消资格;还有其他不适宜继续承担补贴性创业培训的机构,同样要及时清退并取消资格。

联系人:孙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