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试点交通违法处罚线下缴款,支付宝微信支付便捷群众办理
为方便群众办理交通违法处罚缴款业务,公安部有“放管服”相关工作要求。基于此,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在 3 月下旬,率先在合肥支队试点交通违法处罚线下缴款工作。
4 月 15 日,交通违法处罚线下缴款工作将在合肥正式开始实施。此前进行了前期试点。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与省财政厅非税管理局一同试点推行交通违法窗口处罚线下缴款工作。这项工作的目的是借助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利用支付宝、微信等电子支付方式,让群众在公安交警部门的处罚窗口接受违法处罚的同时能够便捷地缴纳罚款,以达到缴款实时到账以及缴款状态实时更新的效果。
此项便民举措对原有交通违法处罚缴款环节进行了优化。它避免了当事人在公安交警部门处罚窗口与银行之间往返奔波的情况。切实把“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腿”的理念落到了实处。这极大地方便了广大车主以及驾驶人。
交警部门提醒驾驶人,在通过电子支付方式缴纳罚款时,比如通过支付宝、微信等方式。要仔细核对处罚决定书上的信息。
同时,“互联网+交管服务”在不断深入推进。目前,合肥市在交通违法处罚缴款方面已实现多渠道办理。具体包括:可在银行网点进行缴款;能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以及交管 12123 手机 APP 缴款,且这些渠道都支持网银、支付宝、微信、易宝等方式;还可以在违法自助处理机上缴款;以及在交警部门的处罚窗口使用支付宝、微信进行线下缴款。互联网服务平台以及交管 12123 手机 APP 具备了交通违法查询、处理、缴款的“一站式”网上办理功能。广大车主和驾驶人能够绑定本人车辆,同时也可以绑定非本人车辆来进行交通违法的查询、处理和缴款。
需要提醒广大车主及驾驶人注意的是:
处理交通违法时,若车辆是绑定的非本人车辆,那么只能处理绑定之后产生记分的交通违法以及绑定之前不记分的交通违法。并且,一个账号最多可以绑定 3 部非本人的机动车。
上述处理的交通违法是适用于简易程序的电子监控违法记录,且违法记分在 12 分以下。一次性记 12 分的交通违法行为不能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处理,吊销等适用一般程序处罚的交通违法行为也不能通过交管 12123 手机 APP 处理。
交通违法处罚缴款不受车辆绑定限制。非本人车辆的违法,缴款时只需输入处罚决定书编号,然后按操作步骤即可进行缴款。
但未纳入互联网服务平台和交管 12123 手机 APP 统一进行处理采集的数据除外。
合交宣 记者 | 李斐
继续浏览有关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交通违法窗口处罚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便民举措简易程序交通违法记录 的文章
相关文章
- 清镇市2025年就业帮扶专场招聘会:王庄乡小坡村提供235个岗位助力村民就业
- 安徽师范大学附属肥西外国语学校(初中部)招聘公告
- 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入企业调研,精准解决用工难题,助力复工复产
- 安徽省消保委发布10款生鲜购物App测评结果,京东到家、饿了么等上榜
- 2025年合肥公交集团春运圆满结束,日均投放3250辆公交车,安全运送2505.92万人次
- 黄山永丰乡突发落水事故,村支书程磊英勇救援成功救出两人
- 合肥互联网买菜新趋势:手机下单送菜上门,最快30分钟送达
- 合肥宜家家居冬季正式开业,提前开设限时快闪体验店满足市民期待
- 合肥明发商业广场北门停车场及小区地面塌陷问题严重,物业处理不当引发市民不满
- 新款iPhone SE京东到家首发15分钟送达,引领1小时达新机抢购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