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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庐阳区开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市场专项检查,多家药房涉嫌违法被立案调查

时间:2025-02-28作者:admin分类:合肥资讯浏览:132评论:0

5月19日,

记者从合肥市庐阳区

逍遥津市场监管所获悉,

该所结合湖南“大头娃娃”事件

开展了一次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市场专项检查行动。

此次检查发现,市场上的各类固体饮料种类是比较多的。同时,这些固体饮料的标价价格普遍都比较高。百姓缘大药房庐阳分公司存在涉嫌价格欺诈的违法行为,并且已被立案调查。

安徽鑫兴大药房有三家门店。这些门店销售的“皇家御乳婴幼儿配方营养粉”,其食品类别是饮料。然而,该产品的外包装上标注着“乳糖不耐受或腹泻恢复的宝宝适用”。这样的标注容易让消费者将该产品误认为是特医食品。正因如此,这些门店被立案调查。

图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营养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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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缘大药房庐阳分公司涉嫌保健食品混放等被立案调查

据悉,此次专项检查行动重点检查安徽妇幼保健院、中科大第一附属医院(安徽省立医院)周边的药店和母婴用品店。主要检查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及普通食品蛋白型固体饮料的经营情况,还回查保健食品是否按要求分类摆放并规范经营,检查产品标签标识说明书是否存在虚假内容,查看门店是否有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这些检查,切实做到以点带面,摸清底数,排查食品安全风险。

此次专项检查行动发现市场上各类固体饮料种类繁多,且标价价格普遍偏高。但暂未发现此前被曝光的“倍氨敏”、“舒儿呔”蛋白固体饮料在进行销售。在检查期间,爱婴贝贝母婴用品店等部分经营户的销售专区(柜)设置不规范,存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与其他普通食品混放的情况,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限期整改。

在百姓缘大药房庐阳分公司的经营现场,执法人员看到了一些情况。其一,该药房逾期未改正保健食品混放的问题,把保健食品“樱花牌决明子山楂茶”以及“创喜牌西洋参决明子紫苏子番泻叶茶”和其他普通食品混放在一起。其二,药品阴凉柜没有打开电源,储藏区的温度过高,这不符合药品储存的要求。

该店现场有“缤纷爱日、低价狂欢”以及“518 超级会员日、优惠享不停”的活动海报。在这些海报中,“菊花破壁饮片”被标示为“零售价 85.0 元”,“活动价 39.0 元/罐”。经调阅该产品活动前七日的零售价,发现共进行了三笔交易,销售单价均为 39 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有关条款解释的通知(发改价监[2015]1382 号)中对“虚构原价”“原价”的解释,该药店存在价格欺诈违法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在检查。

安徽鑫兴大药房三家门店经营标签违规食品被立案

执法人员在安徽鑫兴大药房的庐江路店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一款“皇家御乳婴幼儿配方营养粉”,生产日期是 2019 年 9 月 19 日;在宿州路店执法检查时也发现了该产品,生产日期为 2020 年 1 月 2 日。该产品外包装标注有“乳糖不耐受或腹泻恢复的宝宝适用”字样,还有“适用于辅食添加初期至 36 个月的宝宝”字样。此产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为 SC13032027100165,食品类别是饮料,未取得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批准,不属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所称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但其外包装标注的这些内容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签通则》2.1 中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签的要求标注内容相似,会对消费者产生误导,容易让消费者将该产品误解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上述三家药店是连锁食品、药品销售者,对于食品安全问题,包括食品标签问题,应当承担比一般消费者更多的注意义务。它们应当有足够的辨识能力,来判断所销售产品标签内容是否具有误导性。所以,上述三家药店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3.4 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九)项的规定。

执法机关决定对百姓缘大药房庐阳分公司立案展开调查,因为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了违法违规问题。同时,执法机关也决定对鑫兴大药房庐江路店、宿州路店、天健二店立案展开调查,同样是因为检查过程中发现了违法违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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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在检查

选购“特医食”奶粉前,可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查询清单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在选购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物时,首先要查看商品包装上是否有“特殊医学用途”等文字。其次,要从包装标签中检查产品注册号,其格式为:国食注字 TY +4 位年号+4 位顺序号。此外,还可以前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在服务栏目中找到“我要查”,进入特殊食品信息查询栏目,详细查询产品注册信息。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产品批准注册清单》。在 2020 年 5 月 13 日这个时间节点上,经过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审批的配方食品数量为 48 个。其中,0 月龄至 12 月龄儿童适用的有 29 个。有 6 个是无乳糖配方,5 个是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3 个是乳蛋白深度水解或氨基酸配方,11 个是早产/低出生体重婴儿配方,3 个是婴儿营养补充剂,1 个是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1 岁以上人群适用的有 19 个,包含 15 个全营养配方和 4 个非全营养配方。消费者在选购前,可以前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查找该清单以了解相关信息,同时要注意产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适宜人群的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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