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创业扶持政策详解:大中专院校及技工院校毕业生申报指南
(一)申报人包括下列群体:
1.在闽创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在校生;
2.毕业五年内在闽创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毕业生;
3.在闽创业的全日制技工院校在校生;
4.毕业五年内在闽创业的全日制技工院校毕业生;
毕业五年内,在福建创业的人员,且是获得国外高等教育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
毕业证书时间在 2020 年 1 月 1 日及之后的为毕业五年内。这些群体里包含香港人员、澳门人员、台岛人员。院校当中包含香港地区正规高等学校、澳门地区正规高等学校、台岛地区正规高等学校。
申报人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创办了独资企业,创办了合资企业,创办了合伙企业,创办了民办非企业单位,创办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办了个体工商户等创业实体,并且该申报人是这些创业实体的法定代表人(实体执照载明的负责人)。
申报人项目类型若属于公司或合伙企业,那么申报人认缴出资比例需不低于 30%,这里包含 30%这一比例。
(四)创业企业或实体在申报及评审期间不属于经营异常状态。
(五)创业省级资助同一申报人或同一创业项目只能享受一次。
二、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人须通过网上申报,同时提交以下资料电子版:
申报人需提供身份证。对于港澳人员,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对于台岛人员,提供台岛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创业实体资格证照。
(三)学历相关材料:
1.大中专院校在校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境内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持境外学历进行申报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同样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4.技工院校在校生提供全国技工院校在校学籍信息查询报告;
5.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信息查询报告。
(四)申报人出资材料:
公司需提供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表;合伙企业也需提供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表。
2.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提供备案的章程;
3.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无需提供。
近三年法人及其股权的变更情况需要进行说明,时间范围是从 2022 年 1 月 1 日开始至申报日。需要说明在此期间的变更情况以及原因,格式为:X 年 X 月 X 日至 X 年 X 月 X 日,法人由 XX 变更为 XX,变更原因:XXX。如果没有变更情况,需要申明无变更。
(六)创业项目计划书(计划书模板可登录申报平台下载)。
申报人需严格依据通知要求开展网上申报工作,若逾期则不再予以受理。所提交的信息和资料务必完整,且必须真实有效。一旦材料被提交,便无法进行更改。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只要一经查实,就会取消其评审资格以及资助资格,同时将其列入诚信黑名单。
三、工作流程
(一)网上申报(2月20日8:00-4月2日17:00)
项目申报人进入“福建就业网”(网址:)。接着按要求进行网上注册和项目申报。具体操作步骤如下:首先点击“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然后选择“个人办事大厅”。之后可以通过“闽政通 APP 扫码登录”或者“账号密码登录”。登录后完善“个人基本信息”,进而进入“创业项目申报”。申报操作过程若有疑问,能够联系平台技术人员,其联系方式为 0591-87540939。
(二)资格审核(4月25日前)
资格审核由各县(市、区)的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并实施。若对审核结果存在异议,项目申报人能够向项目注册地所在的县(市、区)或者设区市的人社部门(附件 1)提出申诉。
(三)项目评审(7月31日前)
对资格审核通过的创业项目进行分级评审,评审包含书面评审这一环节,同时还有实地考察以及现场答辩这两个环节。
通过评审后,确定拟推荐上报项目。
实地考察由各设区市人社部门组织进行。对于经书面评审确定的拟推荐上报项目,各地需安排至少 2 名工作人员。这些工作人员要对申报资格、办公(经营)场所、经营资质和营业状况等进行现场核查。核查完成后,工作人员要填写实地考察情况表(可登录申报平台下载打印)。被考察对象需提前将相关纸质材料装订成册(附件 2),在考察时交付给工作人员。考察中若发现与申报情况明显不一致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就会取消其评审资格,并且会进行相应项目的递补。各设区市人社部门针对拟推荐上报参与现场答辩的项目,应当加强资格审核以及实地考察等环节的复查复审工作,要严格把控项目的资质。实地考察需要在 6 月 13 日之前完成,各个项目的实地考察情况表以及纸质材料必须在 6 月 20 日之前寄送到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心。
现场进行答辩。省级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现场答辩工作。对于各地经过书面评审以及实地考察之后推荐上报的项目,会在 7 月于福州市集中开展现场答辩,以此来评审并确定年度省级资助项目。各个项目的答辩人需要提前把现场答辩的 PPT 电子文档准备好,并发送到指定的邮箱,相关的事项以及具体的时间会另行通知。
(四)结果公布和资金拨付
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进行评审结果的公示与公布,然后依据各项目的资助等级来拨付资金。
四、工作要求
扶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创业项目被列为今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各地要高度重视这件事,提升思想认识,对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把握好时间节点,以此来确保工作能够得到落实。
各地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评审工作和政策措施,鼓励创业毕业生积极参与,要切实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的网上申报工作,比如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宣传和申报。
今年将开展创业省级资助项目优秀创业毕业生典型事迹的宣传工作。各地要积极挑选并树立一批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典型。要大力对他们的创业先进事迹进行宣传。这样做可以有效扩大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的工作影响力。同时也能积极营造出鼓励创业、扶持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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