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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法通过后购房契税会提高到5%吗?详解新契税法条文及影响

时间:2025-01-19作者:admin分类:合肥资讯浏览:207评论:0

重的!契税法通过后,购房契税是否会提高到5%?我们先来看看契税法的具体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2020年8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让土地、房屋所有权时,承担契税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 本法所称土地、房屋所有权转让,是指下列行为:

(一)土地使用权转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交换;

(三)房屋出售、捐赠、交换。

前款第二项所称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转让。

以有价出资(入股)、清偿债务、转让、奖励等方式转让土地、房屋所有权的,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范围内提出,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按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单位、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房屋所有权转让确定差别税率。

第四条 契税的计算依据:

(一)土地使用权转让、出售、房屋买卖,土地、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确定的交易价格包括交付的货币和实物对应的价格以及其他经济利益;

(二)土地使用权置换、房屋置换,为置换土地使用权与房价的差额;

(三)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无价转让土地、房屋所有权的,按照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依法确定的价格销售和房屋销售。

交易价格与纳税人申报的互换价格差异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确定。

第五条 契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计税基础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队继承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的土地和建筑物所有权;

(二)非营利性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担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等需要的土地、房屋所有权;

(三)承担农、林、牧、渔业生产的荒山、荒地、荒滩的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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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土地、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化的;

(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继承土地、房屋的所有权;

(六)依法应当免税的外国使、领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其土地、房屋所有权归其所有。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国务院可以规定在保障居民住房需要、企业改制重组、灾后重建等情况下免征或者减征契税,并报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决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

(一)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取得土地、房屋所有权的;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房屋灭失的,业主应当恢复房屋所有权。

前款规定的免征或者减征契税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第八条 纳税人有关土地、房屋改变用途或者有其他不再属于本法第六条规定免征、减征契税情形的,应当缴纳已免征、减征的税款。

第九条 契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之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性质的证明文件之日。

第十条 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

第十一条 纳税人办理税务手续后,税务机关应当开具完税证明。纳税人办理土地、房屋所有权登记时,房地产登记机构应当查验契税缴纳情况、减免税证明或者相关信息。不按照规定缴纳契税的,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

第十二条 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产权转让合同或者产权转让合同证书未生效、失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所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

第十三条 税务机关应当与有关部门建立契税信息共享和工作协调机制。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民政、公安等有关部门要及时向税务机关提供土地、房屋所有权转让相关信息,协助税务机关加强契税征管。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对在税收征管过程中知悉的纳税人个人信息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第十四条 契税由土地、房屋所在地税务机关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征收管理。

第十五条 纳税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本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7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契税法》是否会将购房契税提高至5%?

这项新政策一出,不少房产顾问和中介机构就开始趁势进行营销和推广。 “首套房契税为3%,第二套房契税为5%”等各种虚假信息广泛流传,制造恐慌,刺激购房。

一些房产中介和销售人员将契税法出台前的一段时间视为“窗口期”,并借此机会鼓励购房者加快交易。

那么真实情况是怎样的呢?

据了解,目前房产契税税率为1%至3%:首套房90平方米以下按1%征收,90平方米以上按1.5%征收;第二套房子90平方米以下1%,90平方米以上1%。 2%;两套3%; 3套及以上4%。如果按照刚刚发布的新契税法,从2021年9月1日起,房地产契税税率可能调整为3%至5%,相当于翻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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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经询问,刚刚颁布的新契税法与1997年颁布的《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契税税率为3-5%并无区别。而且,自从暂行条例实施以来,各地都可以实行因城施策,因地制宜减税,所以契税税率优惠了这么多年!

多年来,房地产交易一直享受契税豁免。在房地产市场调控中,免征契税也是常规调控工具。

那么目前契税1%、1.5%甚至2%的优惠税率从何而来?

事实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早就出台了契税优惠政策。最新优惠政策来自财税部门2016年发布的《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该《通知》,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征收契税;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此外,个人购买第二套改良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征收契税;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征收契税。不过,目前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尚未实施此项优惠措施。

本契税优惠政策执行日期为2016年2月22日,无有效期。因此,新契税法实施后,是否实行这一优惠政策将由财税部门明确。

业内人士表示,新契税法的部分规定表明上述优惠税率将继续延续。

新契税法第六条规定,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可以规定在保障居民住房需要、企业改制重组、邮政服务等情况下免征或者减征契税。 ——灾后重建工作,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专家表示:《契税法》规定的“契税税率为3%至5%”,与1997年颁布的契税条例相比没有变化。此次是从“条例”到“税收法定”,并不意味着契税征收将会增加或减少。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房地产市场是“危机的阴影”,政策变化很容易导致过度反应。不过,契税法的通过并没有本质上改变现行契税政策,其影响也将很快趋于稳定。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契税征收已从暂行规定升级为法律层面,对于后续规范和指导住房等交易将更具约束力。不过,从今年的政策基调来看,更多的是强调“契税补贴”。因此,房地产交易契税税率短期内不会提高。

写契税规定!夫妻间财产转让、子女继承将免征契税!

与《契税暂行条例》不同的是,第六条新增了几项减征、免征契税的条款:

但事实上,夫妻免征契税,在其他辅助政策通知中也有补充。继承人有两种情况。以前合法继承人免征契税,只有非合法继承人才需要缴纳契税。

也就是说,《契税法》按照税制翻译的原则,明确了现行有效的契税免税政策,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土地、房屋所有权发生变更的,法定继承人土地和房屋的所有权不受豁免地继承。征收契税。

因此,1997年7月7日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没有太大区别,只是新增了一些内容。已经制定,措辞也更加严格。

只要把暂行规定以法律的形式出台,就能让它更加合法、合法!

包括其他各种税收暂行规定,未来都会以法律的形式颁布。

总结:

《契税法》的通过,意味着契税征收由暂行规定升级为法律层面。从具体规定看,契税税率没有调整,仍为3%至5%,契税优惠将继续存在。因此,合肥购房者不必过于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