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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教育局发布2019年秋季中职学校新生学籍管理新规

时间:2025-01-03作者:admin分类:合肥资讯浏览:210评论:0

众安在线、众安新闻客户端消息 8月27日,合肥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合肥市中等职业学校2019年秋季学期新生学籍审核、审批和备案的通知。负责中职学生学籍管理,注册为一,不得以“一校两证”形式注册“双”学籍学生。

通知强调,各中等职业学校要严格按照办学资质检查结果实施招生,主动及时向社会提供全面准确的招生信息。不具备中等职业教育资质和招生资格的学校和专业不得安排招生计划。不得通过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网上招生平台招生。不得与高职院校合作举办初中起点。为期一年的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的学制原则上为三年。

此外,通知还对中等职业学校提出了六项“严禁”。首先,严禁招收无资质的学生。不具有中等职业教育资质的学校和不具有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资质的专业不得招收学生;中等职业学校不得通过社会中介招生和缴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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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付费报名。中等职业学校不得利用经济手段招收学生;初中学校及其教职工不得向招生单位收受或者索要现金、实物;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所需经费和支出必须符合财务管理规定。

严禁虚假宣传。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不得擅自发布;考生不得以虚假聘用、相应学业承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成人教育与普通教育、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等混淆以及家长的误导;不得恶意诽谤其他中等职业学校。

严禁依靠学生身份。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实行人与学籍一体化。中等职业学校不得以“一校两证”的形式为学生注册“双”学籍,不得为未就读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中等职业学校要严格按照学籍登记要求,及时对在校学生进行学籍电子登记。不得为普通高中借调学生注册,不得为其他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注册,不得谎报学籍或者保留流失学生的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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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封锁学生来源。省内市、县之间不实行生源封锁和就地保护,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纳入属地管理。在报名、招生公示、招生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阻挠、限制提供本地区以外的其他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信息。初中或教师不得屏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信息,不得干预、代填申请。

最后,严禁私人教学场所。中等职业学校不得跨城市设立教学点。同城内设立教学点,必须按照属地原则,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对违规设立的中等职业学校和教学点,不得入学入籍。 。 (记者聂静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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