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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第三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及报考条件

时间:2024-12-29作者:admin分类:人力资源浏览:409评论:0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公告(第三批)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院校。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格致路309号。为更好地选拔岗位优秀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奉献社会,清正廉洁。

(三)身体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四)B01-B02专职辅导员职务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五)年龄要求: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公告中年龄方面,如有其他年龄要求,请参见岗位表。

(六)B01-B02专职辅导员岗位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大学学习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12个月)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有:班长、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副书记、院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会社团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青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副部长以上、学生干部以上,校级社团(协会)主要负责人;

(二)具有2年(24个月)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不含兼职辅导员)工作经历;

(三)具有3年(36个月)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中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者在纪检组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党办公室、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中从事专职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

学生干部经历和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以公告日期为准。工作经验是指正式的工作经验,不包括个人学生期间的实习和兼职工作经验。

(七)具备所申请职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等资格(详见职位清单)。本次招收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位证书,且尚无工作单位。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如工作单位尚未确定,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以及同期从国外(境外)毕业并已完成学历认证但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申请应届毕业生职位。

境外(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同时毕业生是指在境外(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并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时毕业的海外学生。同时毕业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工作经验计算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

(八)已取得大陆普通大学学历的台湾学生以及取得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申请时应遵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2. 注册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报考者通过“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互联网同步进行。报名网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大厅)

1、报名及照片上传:2024年12月26日9:00——2025年1月6日16:00;

2、资格初审:2024年12月26日9:00——2025年1月7日16:00;

3、陈述与答辩: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7日9:00-16:00;

4、初次听证异议处理:2024年12月26日9:00——2025年1月7日18:00;

5、付款确认:2024年12月26日9:00——2025年1月8日16:00。

(2)网上确认

(一)应聘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的资格初审。

(二)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初审通过的申请人网上缴纳申请费100元。初审通过并完成付款确认即可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线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无效。

(3)网上打印准考证

2024年江宁人力资源考试报名_2024年江宁人力资源考试报名_2024年江宁人力资源考试报名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申请人,应在指定时间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如果您在打印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致电:025-52616712。

(四)报名时的注意事项

1、应聘者应根据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近期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一张,jpg格式,尺寸小于20Kb。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者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2、本招聘岗位为短期招聘岗位,考试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考试录用比例的,将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予以公告。申请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于2025年1月9日9:00-16:00登录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申请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3、应聘者只能从职位列表中选择一个职位进行应聘。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得变更。资格预审未通过的应聘者,可在报名期间申请其他符合资格的职位。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应聘:

①现役军人和普通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婚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缘关系或者近亲婚姻关系的,不得申请组织(人员)、纪律检查监督、审计公共机构的财务状况;在职人员及在职人员有上述关系的人员,不得申请任职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职务,以及《规定》中明确回避的职务。关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的问题》;

③新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随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已录用至江苏省各地方事业单位的人员尚未完成 3 年服务期。注册(注册)人员;

④ 2024年12月31日前,新录用公务员未满五年服务期的,可以有规定(含明确协议)不得辞退离开工作单位(职务)的人员,或者有其他国家级、省级规定的人员。法规可能不适用于公共机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及实施方式

1.A01-08职位:考核方式为:试讲+面试。

①试讲: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教育教学能力,评价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和教学效果。它还考验申请人的专业知识以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和能力。 。试讲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70分。试讲结果将当场告知考生。通过试讲的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每个招聘岗位拟录用人数为1:3。若最终有多位考生成绩相同,则一起报名。低于此比例的,按实际数量为准。人数决定面试的候选人。

②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语言表达、专业知识、业务能力、仪态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70分。面试结果将当场告知应聘者。面试考核确定后,入围候选人放弃面试机会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参加面试考核的人员不再更换。

③每个岗位报考人数超过10人的,增设笔试。笔试通过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的考生。最后会有多名分数相同的考生一起进入。

笔试:主要测试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没有指定教学大纲和教材。笔试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笔试成绩及排名将于笔试后一周在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网址:)公布。申请人可以通过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参加选拔的人员姓名、笔试成绩、职位、排名等也将予以公布。信息。

④应聘者的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

应聘职位总成绩计算方法一(含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听成绩×40%+面试成绩×30%。

应聘职位总成绩计算方法二(不含笔试):总成绩=试听成绩×60%+面试成绩×40%。

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余数四舍五入。若总分相同,则试讲成绩较高者优先;如果试讲成绩也并列,则按试讲加测试确定顺序。

2.A09职位:专业技能测试+面试。

① 专业技能考试按照学校制定的办法进行。主要考查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技能、实际操作能力和综合素质。专业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满分100分)。考生总分采用百分制计算,总分为100分。专业技能考试结果将当场告知申请人。经专业技能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拟聘人员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终有多位考生成绩相同,则一起报名。低于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计算。人数决定面试的候选人。

②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语言表达、专业知识、业务能力、仪态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70分。面试结果将当场告知应聘者。面试考核确定后,入围候选人放弃面试机会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更换参加面试考核的候选人。

③期末成绩=专业技能考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余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技能考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如果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技能测试加附加测试确定排名。

3、B类岗位:笔试、面试。

①笔试:主要测试高校辅导员实际工作所需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应用能力。没有指定教学大纲和教材。笔试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笔试合格者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拟聘人员数1:3确定面试人选。若最终有多位考生成绩相同,则一起报名。低于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计算。人数决定面试的候选人。笔试成绩及排名将于笔试结束一周后在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网址:)公布。申请人可凭身份证号码查询。同时公布参加试讲者的姓名、笔试成绩、职位、排名等信息。

②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语言表达、专业知识、业务能力、仪态和综合素质。面试结果将当场告知应聘者。面试总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70分。不合格者将不会被录用。面试考核确定后,入围候选人放弃面试机会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参加面试考核的人员不再更换。

③应聘者的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

2024年江宁人力资源考试报名_2024年江宁人力资源考试报名_2024年江宁人力资源考试报名

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所有考试成绩均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数。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排名;如果面试成绩也并列,则以面试和考试的成绩来决定名次。

4、报考者必须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试讲或职业能力考试。未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5、如含笔试,笔试通过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每个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为1:3。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试讲或面试的人选。如有复试不合格者,笔试合格者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审核通过者将参加试听或面试。某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3人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试讲或面试人选。试听或面试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网址:)上公布。

不包括笔试的,在试讲或者专业技能考试前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确定试讲或者专业技能考试的人选。复试合格者参加试讲或专业技能考试。某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3人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试讲或专业技能考试人选。

(二)资格审查

申请人应及时关注,并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否则视为主动放弃。

1、应聘者须提供以下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学校人力资源部负责资格审查。如果申请人不能提供以下原始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学校有权取消申请人参加面试的资格。请申请人提供以下材料一份,资格审查时转交评审人员留存。

复审时,申请人必须核对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一)身份证;

(二)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三)国内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成绩单》、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四)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B类职位还需提供主要学生干部或工作经历证明:

(一)校级以下主要学生干部的经历须经所在学院认证,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的经历须经学校团委、学生管理部门认证。高等学校专职辅导员、企事业单位专职思想政治工作经历应当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认证。该证书必须注明所担任的职位以及任命的开始和结束日期。工作经验不包括学生期间的个人实习和兼职工作经验。学生干部经历和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以公告日期为准。

(二)政治面貌证明:中国共产党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书须在资格审查前6个月内由现党组织颁发。

申请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及各单位出具的申请人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立即取消应聘者的应聘资格和聘用资格或者终止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

4、体检及检查

考试结束后,按照总分计算方法确定报考者的总分。各项单项考试(测试)合格者中,与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组织考察,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告内容包括职位编号、招聘单位、职位名称、拟聘人员姓名、学历、专业、研究生院、现任工作单位、招聘考试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申请人考察、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者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者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或者因下列原因导致聘用职位空缺的:其他原因,学校将决定不填补该职位。就业批准或备案后,不得更换。

五、公告及招募

对公告无异议的,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后,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相关用工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分配职务和等级;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的,除解除劳动合同外,还须在学校服务满3年(含试用期)根据法律法规。 (拟聘用的专职辅导员必须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非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解除聘用合同,一经录用,须在学校担任辅导员5年以上) (包括试用期)不得与校内其他学生调动、调换。

6.招聘政策咨询

本次招聘政策咨询由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答。

咨询热线:025-86176916;

7、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将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6176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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