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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结核病胸部肿瘤研究所招聘公告 - 首都医科大学第十临床医学院

时间:2024-12-14作者:admin分类:人力资源浏览:233评论:0

招聘公告

北京市结核病胸部肿瘤研究所始建于1955年,经过近70年的艰苦奋斗和不断建设,现已发展成为以胸部疾病诊治为特色,集医疗、教学、科研于一体的北京市专科医院。研究和预防。大型三级甲等医院,是首都医科大学第十临床医学院,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之一。作为首批北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北京市研究病房示范建设单位、北京市临床研究质量促进中心、中华医学会结核病分会、世界卫生组织结核病合作中心主任委员单位科研培训,医院先后获得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模范职工之家、首都文明单位标兵、最受欢迎专科医院等荣誉称号。

医院位于充满活力的北京副中心,通州区北关街9号。毗邻北京金融街花园、通州运河商务区。区位优势明显,人才发展潜力巨大。医院占地面积12万平方米,总体规划床位1400张。 5万平方米医疗综合楼已全面封顶,将于2025年上半年投入使用。现有员工近2000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12人,博士生导师31人,硕士生导师76人,近百位国内资深、知名专家。医院拥有国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0余名,其中包括被国家六部委表彰的全国“最美科技工作者”马薇教授等。中宣部和科学技术部。另有近70人被选中。各类省部级及以上人才项目。

医院目前设有肿瘤科、胸外科、结核科、骨科、心脏中心、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消化内科、精神科、放射治疗科、中医科、乳腺科、医学影像中心、病理科等临床设施。设有医技科室28个。拥有细菌免疫学实验室、药物实验室、肿瘤研究中心等8个基础研究实验室。拥有瓦里安直线加速器、256排高端能谱CT、3.0T磁共振成像设备MR、PET-CT、智能高清DSA、血管内超声IVUS、冠状动脉斑块旋磨术等高精度现代化设备。在胸部疾病特别是疑难重症的诊断、治疗和研究方面具有突出特色。设立肿瘤多学科协作中心、结核多学科协作中心、心脏中心、微创诊疗中心、消化内镜中心等多个临床中心,突出心肺协作、多学科综合诊疗理念。治疗疑难、重症胸部疾病。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工作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工作需要,公开招聘现已向公众开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聘岗位

请参阅附件。

二、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二)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够正常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发展潜力;

(三)2025年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应届毕业生(含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毕业生,不含迎新、委托培养,非京籍学生须符合进京条件),留学回国人员(如北京市引进留学生条件)、在北京市有常住户口并在北京市有人事行政关系的人员、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

北京人力资源考试官网网址_北京市人力资源考试网_北京市人力考试中心

(四)研究生大学英语水平考试六级(雅思6分以上,托福80分以上)成绩425分(含)以上,本科生成绩425分(含425分)以上大学英语水平考试四级以上;

(五)应聘者所学专业的学科代码与应聘职位的专业学科代码不一致,或者境外院校应聘者所学专业名称与应聘职位的专业学科不一致的申请的,但是和职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类似,可以对比教育部历年公布的专业目录,以及教育部批准的专业目录 每个学校都有专门的学校、学院或学校出具的提供相关专业说明材料的专业目录 部门;国外院校考生提供翻译后的专业课程目录和成绩单;同一专业的专业硕士和学术硕士均可申请;若专业与代码不一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

(六)遵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并符合该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1日。

(二)报名方式:应聘者网上报名并填写简历

注册网址:

医院官网()

四、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我院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确定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名单,并通知参加笔试和面试(或操作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流程。申请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相关材料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解除聘用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2) 初步测试

北京市人力资源考试网_北京市人力考试中心_北京人力资源考试官网网址

初审包括院系面试和笔试。系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60分。院系面试成绩合格者进入笔试。笔试范围包括:知识或英语、操作等与就业岗位相关的测试。满分100分,笔试及格分数60分。初试成绩按院系面试和笔试成绩分别占30%和70%的权重计算。初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具体院系面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初试合格者,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1:3的比例确定复试人选。同一职位的应聘者初试并列垫底的,将同时进行面试。期末复试报考人数未达到1:3的岗位,以初试成绩不低于及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复试。

(三)复审

复试采取百分制,由面试考官对考生进行评分。复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综合成绩按照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分别占30%和70%的权重计算。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复试合格者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通知各招聘岗位按1:1的比例参加体检和心理测试。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复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心理测试并予以公示。各招聘职位如有空缺,将根据公告前的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

(四)体检、心理检查及宣传

体检和心理检查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经考核、体检、心理测试合格的拟聘人员,经院长办公会议批准后,在单位招聘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开始后,如招聘岗位再次出现空缺,不再顺延。如对公示无异议,则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境手续。

5. 治疗

招聘人员的待遇按照北京市和医院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