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合肥高新区中小学学区划分方案公布,详细学区范围一览
据合肥高新区5月31日微信发布消息,2024年高新区中小学学区划分方案已出炉!来!知道了!快来看看吧——
小学学区
1、合肥梦园小学教育集团天柱路学校:长江西路以南、西二环以西、黄山路以北、玉兰大道以东(含杉湖新村、环东社区高新区,不含蓝定海塘湾、延长宿舍小区)。
2、合肥桂园学校教育集团桂园校区:黄山路以南、西二环以西、望江西路以北、玉兰大道以东(含登陆海棠湾)。
3.合肥桂花园学校教育集团河源校区:合宜花园。
4、合肥高新火炬小学合环路校区(暂定名):望江西路以南、西二环路以西至集贤路以西、银杏路以北至科科大道以北、合环路以北、金桂以东路(不含文明门都))。
5、合肥桂园学校教育集团汇园校区:银杏路以南、集贤路以西、西友路以北、科科大道以东(不含保利香槟国际)。
6、合肥桂园学校教育集团紫园校区:合环路以南、科科大道以西、西游路以北、金桂路以东。
7、合肥新路小学:望江西路以南、金桂路以西、绕城高速以北、玉兰大道以东。
8、合肥白岩小学(暂名,原白岩科技园中心学校):由玉兰大道转航步路至明川路至玉兰大道以东的白岩科技园托管区。
9、合肥梦源小学教育集团枫林路学校:长江西路以南、玉兰大道以西、绕城高速以北、以东。
10、合肥杨林小学:长江西路以南、绕城高速以西、望江西路以北、创新大道以东。
11、合肥高新火炬小学:望江西路以南、绕城高速以西、玉兰大道以北至丰乐河路、西友路以北、创新大道以东。
12、合肥市第六十二中学(小学):纳入社区为:长河车城社区、江南新村、紫兰园、万新狼石绿园、新华玉湖庄园。
13、合肥长安小学(暂名,原桃花镇中心学校):纳入社区为:雁湖山庄、白雁雅苑、中海岭湖湾、白雁雅苑商业服务中心。
14、合肥市梦园小学教育集团复兴路学校(暂定名):西游路以南、永和路以西、菖蒲路以北、文曲路以东。
15、合肥南岗小学:庐阳区界以南、绕城高速以西、磨子潭路以北、长宁大道以东。
16、合肥市南岗第二小学(暂名):磨子潭路以南、绕城高速以西、长江西路以北、长宁大道以东。
17、合肥市高新技术创新实验小学:长江西路以南、创新大道以西、望江西路以北、石莲路以东。
18、合肥市高新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第二小学:长江西路以南、石莲路以西、望江西路以北、长宁大道以东。
19、合肥市高新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第三小学:长江西路以南、长宁大道以西、望江西路以北、方兴大道以东。
20.合肥梦源小学教育集团文曲路学校:望江西路以南,创新大道,西游路,文曲路,昌浦路,永和路西,宁西路北,方兴大道东。
21、合肥西友路小学教育集团磨子潭路校区:庐阳区界以南,长宁大道以西,长江西路以北,蜀山区界以东。
22、合肥市高新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第四小学:长江西路以南、方兴大道以西、望江西路以北、将军岭路以东。
23、合肥杨林小学城西桥校区(暂名):望江西路以南,方兴大道以西,肥西县界以北,将军岭路以东。
阐明
1、合肥大白中心学校:大白社区(部分)、小白村(六合公路以南)、竹岗村、鱼岗村(部分)、毛铺村(部分)等。
2、合肥雷马小学:雷马社区、姚家村、雷北村、正岗村、河南村(部分)、于岗村(部分)、黄里村等。
3、兰丁海棠湾社区“两一致”居民子女可入读小学一年级。除了入读学区学校外,如果家长愿意,也可以申请。经审核,可选择合肥梦源小学教育集团学校。就读于竹庐学堂。
4、杏园社区北区“两统一”居民子女今年入读小学一年级。除了入区学校报名外,如果家长愿意,可以提出申请,审核后可以选择合肥桂花园学校教育集团汇源校区报名。
5、星源社区南区“两统一”居民子女今年入读小学一年级。除了入读学区学校外,家长如果愿意也可以申请。经审核,可选择合肥高新火炬小学合环路校区。入场。
六、南港长园东区、西区、南港惠园E区居民子女今年入读小学一年级。除了入读区校外,如果家长愿意,可以申请,审核后可以选择。就读于合肥市南岗小学。
7、航空新城社区“两统一”居民子女今年入读小学一年级。除了入读学区学校外,家长如果愿意也可以申请。经审核后,可选择入读合肥市南岗第二小学。
8、新华于曼诺社区“双相”居民的孩子今年将入读小学一年级。除了入读学区学校外,家长如果愿意也可以申请。经审核后,可选择入读合肥高新火炬小学。
中学区
1、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高新中学:长江西路以南、西二环以西、望江西路以北、玉兰大道以东(含杉湖新村、合艺花园、环东社区高新区部分地区(不含烟厂宿舍楼)。
2、合肥高新火炬中学:望江西路以南、西二环以西至集贤路以西、西友路以北至金桂路至五通路、玉兰大道以东(不含保利香槟国际、文明路)学校资本)。
3、合肥市第六十二中学:长河车城社区、江南新村、紫兰园、万新狼石绿园、创新大道东侧白岩科技园托管区。
4、合肥梦园中学:望江西路转绕城高速,转长江西路以南,玉兰大道以西,丰乐河路转西友路,转永和路,转复兴路,转至创新大道,转至宁西路以北,方兴大道东。
5、合肥高新实验中学:长江西路以南、绕城高速以西、望江西路以北、石莲路以东。
6、合肥永和学校:长江西路以南、石莲路以西、望江西路以北、方兴大道以东。
7、合肥琥珀中学教育集团南岗校区:庐阳区界以南、绕城高速以西、长江西路以北、蜀山区界以东。
阐明
相声云景、容声山湖月、中海领湖湾、新华雨曼诺社区居民的孩子今年将进入初中入学。除了入读学区学校外,家长如果愿意也可以申请。经审核后,学生可选择入读合肥梦源中学。
招生录取时间安排
入学咨询电话
招生及招生原则
(一)遵守法律法规的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认真落实教育部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和“十严禁”规定。公立学校必须按照指定的学区招收适龄儿童、少年,不得违规招收学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严禁有关单位和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助学金”。
(二)属地管理原则。高新区管委会作为义务教育发展和管理的主体,具体工作由高新区社会发展局负责。负责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管理工作,协调公办、民办、大学附属中小学和市属学校的义务教育工作。分阶段招生招生工作。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中学实验学院招生计划另行发布。
(三)免审、就近原则。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及就近招生规定。严禁以各种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者证书作为录取依据。严禁以面试、面试、评估等名义或委托第三方选拔学生。按照确保公平、免试就近就读的原则,社会发展局科学合理制定了全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划分规划,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就读全覆盖。民办学校招生由批准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报名条件
原则上,小学招生对象为截至2024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尚未入学义务教育的儿童。如果学校有空闲名额,可以适当放宽,但必须是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孩子(2018年12月31日或之前出生)。放宽招收年龄必须公开、规范。小学毕业生原则上返回居住地升入初中。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确需延期入学或休学的,应由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社会发展局批准后实施。
公立学校招生
一、报名方式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必须通过“合肥市义务教育招生服务系统”(简称“网上招生系统”)开展招生工作,采取“网上报名录取+线下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入场。 。
2、严格执行学区配套住房入学期限政策
继续执行“同一房屋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名额,3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1个名额,多胞胎、二孩除外” (多名子女)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情况。”政策。
三、建立招生预警工作机制
2024年,高新区将建立入学预警工作机制,教育、公安、自然资源、数据资源等部门、属地共同加强学龄儿童数据分析研判以及该地区的青少年。 2025年招生工作启动时,将根据热门学校名额紧缺程度启动并发布招生预警,并明确招生预警学校和有效时间节点。生效时间节点前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予录取。超过有效时间节点的,将不再保证被学区学校录取,并按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时间顺序排列。发出预警并生效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四、招生方式
1、户籍和房产地址一致的居民子女入学。高新区(含白岩、南岗等托管区域,下同)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他们有不同的家庭。适龄儿童、青少年的户口登记地址与其父母(双方或一方)的户口登记地址相同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财产财产地址相同的(简称“二者同住”)一致”),将在居住地所在学区就读。
2.户籍与房产地址不一致的居民子女入学。对于户口与房产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由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确有困难的,房产所在地教育部门可以统筹安排招生。
3、办妥居住证半年的居民子女入学。严格执行《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并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居住的要求,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基础的流动儿童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并清理取消不符合规定的流动儿童入学证明材料和时限要求,坚持利用公办学校统筹安排流动儿童入学事宜。如果公立学校名额不足,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安排他们到私立学校学习。流动儿童入学的主要材料包括: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截至2024年8月31日半年)、营业执照或合法劳动合同、户口本、身份证等材料。
4、优惠政策人员子女入学情况
(一)军人子女入学。根据《安徽省军人子女优待教育实施细则》(政联[2021]1号)、《合肥市《军人子女优待教育办法》实施细则(合教[2021]1号) 2019]第258号)和“关于加强《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的指导意见》的文件(朝永办〔2021〕6号)施行。
(二)一级至四级因公殉职、因公致残的公安英雄、公安民警子女入学。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雄和因公致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公安部、教育部)文件执行[2018]27号)。
(三)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员子女入学。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队伍保障机制的意见》(合政办秘书[2019]64号)文件执行。
(四)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照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规定执行。
(五)烈士子女入学。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六)符合优惠政策的其他人员子女入学。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积极保障特殊群体准入
1、小庙托管区居民子女入学。根据高新区与蜀山区托管合作协议,小庙托管区内居民子女原有入学渠道不变。适龄儿童、青少年凭户口簿等材料到相应学校注册。
2.租房者子女入学情况。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合肥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和规范的通知》(合政办[2020]13号)及其配套文件执行。
3、做好留守儿童入学工作。各学校要摸清留守儿童数量,加大关爱力度,确保学区适龄留守儿童按时入学。
4、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情况。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切实落实“一人一案”,确保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学,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教育服务,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教育服务。建立学籍并纳入学籍管理。原则上听障、视障适龄儿童青少年在合肥市特殊教育中心学习;智障儿童青少年在特殊教育学校、高新区补读班或学区内学校普通班就读。
5、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子女和外籍人士子女就读。由区侨(台)务部门、外事部门分别颁发证明,由社会发展局统筹安排入学。
六、军队转业干部子女入学。如果军队离退休干部在该地区安置,他们的子女将由社会发展局安排。
六、入学程序
1、持有我区户籍、房产、居住证的居民子女入学
(一)网上报名、网上评审、网上录取。规定时间内,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学校将在规定时间内对提交的信息(包括学位注册状况)进行网上审核。网上审核通过者将直接录取,家长无需到学校进行线下审核。
(二)网上报名、线下评审、网上录取。规定时间内,户籍、房产地址不一致且居住证有效期超过半年的居民子女,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登记。按照系统提示,携带相关材料到学校审核。审核通过后,信息录入系统,系统进行网上录取。
如其他特殊情况无法网上报名的,可直接到学校进行材料审核。审核通过后,信息录入系统,系统进行网上录取。
2、优惠政策人员子女入学情况
享受优惠政策的子女可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和程序直接到学校进行材料审核。审核通过后,信息录入系统,系统进行网上录取。
私立学校招生
一、报名方式
民办学校通过网上招生系统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录取,采取“网上报名、抽签录取”的方式。
二、招生范围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高新区内招生。对高新区招生不满意,学校审批机关为市教育局的,经社会发展局同意,可向市教育局申请批准,适当扩大范围招生,但不得跨区市。招生。
三、招生条件
私立学校可以招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青少年:
1、户籍。适龄儿童、青少年户籍在高新区范围内。
2、房地产。适龄儿童、青少年或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财产权属于高新区范围。
3、居住证。高新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有效期截至2024年8月31日半年,并具有营业执照或合法劳动合同。
4.学生身份。适龄儿童、青少年实际在高新区小学就读且学籍属于高新区范围内的,视为符合民办学校注册条件。
5、其他。 《关于合肥市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的通知》规定的符合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其他适龄儿童、少年。
四、招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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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通过网上招生系统实行网上报名。
1.注册
(一)网上报名。规定时间内,户籍、自主产权、小学入学率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报名,且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若符合报名条件,则报名成功,无需线下资格审核。
(二)线下报名。不符合网上报名条件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在网上招生系统进行报名,并预约线下复核。按照系统提示,携带相关材料到学校进行注册资格审核。申请同一学校的双胞胎(多胞胎)家长可向社会发展局提出书面申请,双胞胎(多胞胎)可作为抽签单位进行分组抽奖。
2. 招生
(一)提前录取。直招生学生:民办综合学校七年级招生计划须报社会发展局批准后方可实施。根据家长意愿,可通过直接录取的方式确认入学。直生录取结果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直达生人数未达到或者超过招生计划的,按照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相关招生要求执行。直招生资格由社会发展局确定,报管委会批准后公布实施,并报市教育局备案。人员子女政策优惠:民办学校对我市烈士子女、符合一定条件的军人子女、公安英雄和因公殉职警察子女、残疾公安民警子女安排一定比例单独招生计划、消防救援队员,提前引进高层次人才。按规定程序录取并报批。
(2)直接录取。报考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适龄儿童少年直接入其填写的招生学校录取,录取名单封存于实行网上报名系统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家长可以登录网上招生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三)采取抽签方式录取。报考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将通过网上招生系统实施抽签录取。招生学校必须按照规定提前制定抽签方案,经社会发展局审核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后提前向社会公布。必须邀请纪检监察机构或者公证机构到抽签现场进行现场公证,学校不得自行选录招生。抽签录取名单在抽签系统中封存,并适时导入网上录取系统,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家长可以登录网上招生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3.入学登记
网上招生系统中的录取信息是社会发展局和各招生学校报名的依据。私立学校不得拒绝已录取的学生入学。适龄儿童、青少年被录取后不得申请转学,其他学校不得招收已录取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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