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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鸡西煤矿工人工伤认定纠纷:企业拒绝赔偿,工人权益如何保障?

时间:2024-12-03作者:admin分类:人力资源浏览:340评论:0

不久前,黑龙江鸡西市一名煤矿工人在矿井作业时意外受伤,被认定为工伤。但煤矿公司对工人的伤情持怀疑态度,拒绝赔偿。事情应该如何解决?

受伤工人李某的律师:

我的委托人在鸡东县煤矿井下工作时受伤。他脚跖骨骨折,住院一个月。后来,他回家休息了半年多。

李某被地下落石击中,右脚受伤。医院诊断他右脚挫伤,右侧第一跖骨骨折。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调查,作出将李某的伤害定性为工伤的决定。当李拿着这份决定书去煤矿公司时,该公司拒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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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企业经理:

实际情况是,队长见损伤并不严重,就回家休息了。休息了一个多月,他仍然感到疼痛,于是又拍了X光,说是骨折。这是我们几个月后发现的。 ,这里有无限的可能性,所以我们很生气,不承认。

该公司认为,工伤认定认定不明确,缺乏李某工伤认定证据。他们请求法院撤销工伤认定决定。案件到达诉讼调解中心后,法官立即联系调解员,并配合调解员找到原告、被告、工伤索赔人进行多次调解。在分析了双方纠纷焦点、抓住问题症结后,法官开始指导诉前调解中心调解员依法组织调解。

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李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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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法官对法律的解读和调解员的共同努力,双方经过多轮调解最终达成和解协议。

最终,煤矿公司撤回行政起诉,与工人李某达成工伤赔偿协议,并向李某支付赔偿金12万元。困扰李先生许久的问题终于得到了解决。

近年来,鸡冠区人民法院积极延伸司法职能,依托政院联动机制,与鸡西市行政机关诉前共同探索建立“行政争议解决制度”等相关制度。调解中心赋权行政争议的实质性解决。截至2024年10月,鸡冠区法院依托政院联动机制,诉前化解行政纠纷33件,诉中化解行政案件26件,取得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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