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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嗨客房屋托管公司跑路,租客和房东如何维权?

时间:2024-11-10作者:admin分类:合肥资讯浏览:578评论:0

位于合肥市经济开发区汇美广场的海科办公室大门紧锁

众安在线和众安新闻客户端交了半年房租,住进去没几天,就被房东告知“收拾行李走人”。近日,合肥一家名为海科房屋管理公司(以下简称“海科”)的房屋中介突然卷款跑路,让数百名租客和房东陷入困境。据不完全统计,近5年来,合肥市已发生4起租赁中介跑路事件。许多公民自发成立维权团体,组织集体申诉。

租赁代理逃跑之前有什么值得注意的技巧或迹象吗?租客和房东如何妥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月20日,合肥市公安局和法律专业人士结合本报记者查阅到的案件,用案例解释的方式为租客和房东提供指导。

位于合肥市政府区的海客安徽运营中心空无一人。

事件:“嗨客”跑路,房东与租客陷入两难

受疫情影响,24岁的合肥市民小王和妻子辞去了之前的工作,于4月初来到合肥打拼。 4月初,小王迅速在58同城上搜索租房信息,并在网上看上了一套大型单间公寓。 4月5日,小王与房屋中介海客公司签订了为期半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日期为2020年4月5日至2020年10月5日。小王采用定金一张,支付六张。我一次性付了7000元买的房子。

没想到刚住两天,小王的房东就找上门来,要求交房租。然而,他在HiKe平台上明明已经缴纳了房租,房东却以他没有收到房租为由,要求小王在一周内搬出。

和小王一样,数以千计的租户受到徒步路事件的影响。来自淮南的小宇在万豪广场租了一套公寓,并与海客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期是一年,但他付的15500元却被浪费了。由于房东没有收到房屋中介的一分钱,他也被房东赶了出来。

4月20日,记者来到“海科”房屋中介位于新地中心、汇美广场的办公室。写字楼大门紧闭,无人出入,租客提交的中介联系人也长时间联系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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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合肥市政府区的合肥安徽运营中心已腾空。

盘点:据本网记者不完全统计,除了这起备受瞩目的客户跑路事件外,合肥近五年来还发生了三起租赁中介“跑路”事件。许多公民自发成立维权团体,组织集体申诉。

迹象一:房屋中介带着租客连夜签了合同,然后就失去了钱的联系。

2016年11月,在合肥市中镇河润华府小区租房的谢先生,受房东谢先生委托,向合肥新百居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简称新百居)支付了未来三个月的租金6600元。葛。 )。 11月5日,这家房产中介公司负责人的钱失去联系,十几位房东、租客也没能追回4万多元的租金。

记者调查发现,该公司注册地点已更换为一家电商公司。令人惊讶的是,当年7月,这家电商公司就已经在这里办公了。 8月至今,不少租客表示,晚上被新百居工作人员带到商务公司签订租赁合同。 11月23日,一名房东和租客报了警。

Tips:即使委托中介租房,房东也不是“放手掌柜”

合肥警方消息人士称,租房者遇到中介要求其交房租的情况时,应提防“黑中介”。承租人向收租机构缴纳租金前,必须亲自征得房东的许可和担保,并以书面协议的形式执行。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律师付雷认为,房东放租时,如果有中介要求其委托“出租”,应谨慎行事,防止中介携款消失。如果中介与钱失去联系,房东和租客应保留合同文件,并通过法律手段共同维护自己的权利。

迹象二:网贷平台“月付房租”已成为按月还贷

前几年,一些租赁机构声称租金可以“押金代付”。如此优惠的租房条件,对于一些刚刚步入社会的毕业生租户来说,颇具吸引力。但所谓“一存一还”的背后,其实是“分期贷款​​”的伎俩。

大学毕业生小睿是受害者之一。幸亏合肥望湖派出所民警介入,小锐从住房信托机构拿回了“两金一费”。 2017年,合肥小家联合银行等部分房管机构工作人员以“二房东”名义,诱导租户与房管机构签订租赁合同,采用“一押一交一”的方式缴纳租金方法,然后告知租户所谓的“押金”。 “一付一”要求按分期付款服务平台“惠凡”满一年每月偿还租金,再加上全年约360元的“管理费”。这样一来,租户的“月租”就变成了网贷平台上的每月还贷,全额租金被房屋托管机构拿走。

Tips:避免“财物两失”,必须签订“三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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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户通过网络平台出租房屋,房东一般不直接参与。租赁合同是租户和房屋托管人之间签订的。”合肥警方提醒,一旦房屋托管人未能按时向房东支付租金,房东就会向租客索要租金。 ,租户可能面临失去财产和财产的风险。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成龙认为,市场上一些房产委托机构与分期付款服务平台之间存在合作关系,“但这些住房委托机构并不为租户的分期付款提供担保”贷款。”

为了规避风险,孙成龙建议租户先签订三方协议,约定由某租金分期服务平台代表租户向房屋委托机构支付一年的租金,然后租户再支付每月按时支付一定的分期付款。其次,房屋委托机构必须出具债权转让书面通知,即承租人可以按照约定直接向租金分期服务平台偿还租金。

征兆三:出租屋内房东突然断水断电。

2019年8月7日晚,乐家公寓发布公告称,“目前我公司已停止营业,关闭所有业务。大量员工辞职,无营业收入,无力偿还债务。”客户欠款。”随后,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当晚也发出《通知》称,乐家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损失严重,现已无法正常经营。

合肥乐家公寓受此事件影响较大。有租客表示,在房屋中介事件发生之前,房东突然把他们租住的房子停水停电。据了解,乐家的租户大多每年交一次房租。乐家公寓向房东支付的租金是按月支付的,少数是按季支付的。一名租客发给记者的收据显示,他于去年6月25日与乐家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合同。月租金2450元。押金和租金一次性支付给乐嘉31850元。但住在那里不到两个月,乐嘉就遇到了麻烦。

温馨提示:中介公司跑路时,租房者不要向租房者要钱

孙成龙认为,出现这种情况,租客和房东首先应该报警,寻求警方的帮助,以维护租客和出租人的利益。 “对于租房者来说,租房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孙成龙认为,即使中介公司跑路,他们签订的合同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承租人是中介公司签订的合同,而不是直接与出租人签订的合同。因此,即使中介公司跑了,出租人也不应该向承租人要钱。”即使提起诉讼,出租人仍应向中介公司要钱。诉讼不应是与承租人的债务冲突。 》(记者吴阳素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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