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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滨湖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时间:2024-11-04作者:admin分类:合肥招聘信息浏览:278评论:0

(1)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无锡市滨湖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参加非法组织的;

(4)其他不适宜担任相应岗位工作的。

NO.2

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人数1名。招聘岗位名称为:劳保中心工作人员。

NO.3

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与面试、体检与考察、确定拟聘人员、经公示后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5日17:00止,逾期一律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线上方式,关注“无锡顺达人力”公众号,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将所需提供的报名材料以压缩文件包形式发送至报名指定的邮箱wxshundahr@163.com,邮件标题及上传的所有附件材料均以“应聘单位+岗位名称+姓名”字样命名。

应聘人员应提供下列材料作为附件:

(1)报名登记表,完整填写相关信息,不要留空(Word格式);

(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验证材料;学历、学位验证材料:请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即学信网()进行网上学历、学位验证,点击“本人查询”模块后注册并查询,将查询结果页面保存或打印(PDF);如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另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明扫描件(PDF格式);

(3)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PDF格式);

(4)本人近期免冠二寸彩色(蓝底)电子照。

3、考试时间、地点:通过资格审核后,另行短信通知(请报名人员注意查收手机短信,保持电话畅通)。

4、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及所填表格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报考者有与报名时上报材料不符以及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510-8585880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二)考核方式及内容

1、本次考试开考比例为1:3,根据报名情况,未达开考比例的,经研究讨论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相应岗位。

2、考核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笔试,第二阶段为面试。

3、笔试满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工作应具备的知识和能力,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证件不齐者,禁止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4、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届时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短信通知。如所提供的材料复审不合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采用结构化方法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沟通协调、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考核内容:政务服务工作的了解度和综合能力。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指定的内容独立完成思考并进行现场论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

6、笔试和面试采用百分制,按笔试与面试成绩4:6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总成绩=综合成绩+加分项(符合相应岗位招聘条件中加分优先项的,符合一项加1分)总成绩需达60分及以上方具备入围资格,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名单。末位出现同分情况的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入围人员。

7、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组织入围人员进行统一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由中心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四)公示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人员在“无锡顺达人力”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NO.4

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后,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试用期两个月,期满合格后转正,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薪酬待遇按照滨湖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

NO.5

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监督。

监督电话:0510-85701911

NO.6

其他

1、因下列情况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可经招聘单位研究决定后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

(2)拟录用人员明确表示放弃聘用的;

(3)拟录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2、应聘人员需使用本人手机号码和身份证号码报名,若因未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由他人代报名、伪造报名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本人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以及超过报名时间,造成报名不成功或影响招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因不及时查看相关通知、手机通讯不畅、屏蔽群发短信、无故挂断电话、不接听电话、未及时查收并回复短信、联系方式变更等原因造成未按约定时间参加招聘相关环节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不配合做好考察、体检等工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妥相应手续,因聘用人员个人原因在规定日期前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后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调动岗位,应当服从安排。

5、本公告解释权为无锡市滨湖区劳动保障中心所有。

附件:《报名登记表》(识别文末二维码下载)

无锡市滨湖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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