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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上县周女士双眼皮手术失败,美恩医疗美容整形遭投诉

时间:2024-10-25作者:admin分类:合肥资讯浏览:375评论:0

每个人都有对美的热爱。但颍上县的周女士却在“爱美”上遇到了麻烦。近日,市民周女士拨打瀛州晚报热线2256110求助,称自己在一家名为“美恩医疗美容整形”的美容机构做了双眼皮、眼袋整容手术,但术后却发现,但并不成功,甚至影响了她的健康。我多次向美容机构反映自己的外貌和生活无果,只好向万宝寻求帮助。

市民:“双眼皮”变“大眼小眼”,惨不忍睹

颍上县的周女士多年来一直对自己的眼睛不满意。 2020年7月4日,周女士在位于阜城迎和西路的“美恩医疗美容整形”缴纳了3000元押金,准备进行双眼皮手术、眼袋手术。

2020年9月6日,王女士来到“美恩医疗美容整形”进行相关整容手术,并结清了余款3000元。 “双眼皮手术没有成功,因为眼睑受损。”周女士说,在这家医疗美容机构做完手术后,工作人员当时告诉她:“双眼皮手术不理想,有问题。”看。当周女士看到镜子里的自己时,惊呆了。她的右眼皮严重下垂,导致左右眼大小不一。

“出现问题后,这家医美机构的负责人告诉我,他会负责,让我在这里免费修理,并将手术费退还给我。”周女士说,她被蛇咬了十次。如果我害怕井绳,我怎么敢继续在这个机构做眼皮修复呢?随后,周女士要求去合肥一些较大的美容医院进行维修。 “美恩医疗美容院”的一名男工作人员带她来到合肥。经过对比几家整形医院的价格,周女士得到的双眼皮修复治疗报价在3万元左右。 “我跟美恩医疗美容院的负责人说,我不会跟她一起修复,让她自己付修复费,但她不同意,还说如果付的话,只付一万。”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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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周女士提供的手机录音中,记者听到了周女士与美容机构协商的内容:美容机构负责人表示可以到店免费维修。如果去其他机构维修,该机构需要与其他机构协商价格。不行,周女士需要介入。如果周女士坚持要钱,她只愿意付1万元。周女士对此表示不以为然。

美容机构负责人:只能免费维修或者去其他机构维修,不会承担其他费用。

针对周女士反映的问题,记者近日陪同她来到“美恩医疗美容整形”,见到了该机构负责人王霞。

对于周女士双眼皮手术不成功,无法工作的说法,王霞表示:“我已经向总部反映了周女士双眼皮修复的问题,总部说可以在这里免费修复”如果她坚持去别的机构,我们联系她后也可以支付她的维修费用,但修复成功与否与我们无关。”王霞还表示,如果周女士坚持要钱,总部不愿意承担,得自己拿。支付给周女士1万元。 “另外,周女士说双眼皮手术影响了工作,但她九月份就告诉我,她已经辞职了,怎么会耽误三个月的工作时间呢。”对此,周女士没有做出回应。

王霞告诉记者,如果双方在双眼皮手术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第三方来鉴定周女士的眼睛状况。 “她可以去市医院等专业医院做眼科检查,如果真的影响了她的视力,影响了她的生活,我们肯定愿意赔偿。”周女士对此表示同意。但在进一步的沟通和协商中,双方仍未能就修复问题达成一致。周女士坚持让王霞支付治疗费用,并选择可靠的整形机构。王霞表示,这笔钱不能经过周女士,她会联系周女士选择的机构。如果她坚持要钱,除了一万元之外,她不会承担任何其他费用。最终双方不欢而散。

律师: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针对周女士反映的问题,安徽中天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龙表示,本案系医疗服务合同纠纷。周女士与“美恩医疗美容整形”之间,一方支付价款,另一方提供美容服务,构成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服务合同。对于出现的问题,首先要检查双方是否签订了合同。如果签订了合同,并且合同中对美容效果、失败等有相关规定,周女士可以按照合同向美容机构主张权利。如果双方未达成一致,或者实际上双方未签订任何书面合同,则根据相关证据,周女士与美容机构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合同关系。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周女士可以行使法定权利终止其与美容机构之间的医疗服务合同,并要求美容机构退还周女士的费用。周美丽付款并赔偿损失。如果美容机构不愿赔偿周女士相应损失,周女士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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