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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 2023 年秋季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方案公布

时间:2024-10-19作者:admin分类:合肥资讯浏览:671评论:0

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幼儿园工作条例》和县教育体育局关于2023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庐江县 2023 年秋季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方案公布

招生原则

(一)坚持“分级管理、自主招生”的原则。市区公办幼儿园的招生工作由县教育体育局监督指导,庐江县幼儿教育集团协调安排。各幼儿园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主招生。

(二)坚持“就近选园、免试入园”的原则。学龄儿童根据居住地选择幼儿园。各幼儿园都有规范的招生程序,免试入学。

(三)坚持“分区分区、阳光招生”的原则。根据城市公办幼儿园分布现状,合理划分现有幼儿园招生区域,推动阳光招生,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招生对象

(一)小班:2023年9月1日之前年满3周岁、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儿童(即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

(二)中产阶级:2023年9月1日之前年满4周岁、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儿童(即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

(三)大班:2023年9月1日之前年满5周岁、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儿童(即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

各幼儿园具体招生计划见附件1。

招生条件

(一)入园的城镇户籍(或房产)居民子女

1、户籍。适龄儿童属于招生范围内的户籍,户主是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包括祖父母)。

2、房地产。房产证或房产证上标注的地址(不含车库等)在招生区域内,房产所有人为学龄子女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包括祖父母);如果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没有住房的,可以以商业门面的房产证作为入住依据。

3.市区内被拆迁户、公共租赁住房居民的子女尚未安置入园。到安置房(或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的公立幼儿园进行登记。

(二)其他入园人员子女

1、来鲁创办企业的管理人员子女入园。落实县政府《关于招收来鲁创业人员子女的通知》(鲁政办[2007]120号)。

2、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随子女入园。按照合肥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保障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通知》精神,按照满足基本条件、坚持免试的原则,并根据工作、经营、居住地,到招生地区公办幼儿园报名。

(三)相关说明

1、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凭相关证明材料,可享受与城市儿童同等的入园政策。

(一)适龄儿童父母一方在潞城市有户籍或房产,且实际居住在市区的;

(二)父母离婚的适龄儿童,与其共同生活的父母之一(含其他法定监护人、祖父母)的户口或者财产在潞城,且实际居住在潞城。

2.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入学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按照户籍地或房产所在地安排入学;无城市房产、户籍的,按就近租赁地点安排,但须提供城市地区无房产证明。

报名材料

除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疫苗接种证明、体检报告表(报名时未及时提供的,入园时提交)外,还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一)城镇户籍人员子女:户口簿;城镇有房产登记者的子女:户口簿、房产证;商品房子女:户口簿、房产证。未取得房产证的,须提供购房合同原件。

(2)市区被拆迁户子女:户口簿、拆迁协议、市区无房产证明、被拆迁安置房所在地证明。

(三)公共租赁住房居民子女:户口本、与有关部门签订的公共租赁住房合同。

(4)来鲁创业管理人员子女:户口簿、劳动合同、本市无房产证明、租赁合同(公司主要负责人可提供营业执照代办)劳动合同书)等。租赁公司或场所必须在招生区内的幼儿园内。

(五)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

1、外来务工人员:户口簿、工作合同、本市无房产证明、租房合同等,工作或租房地点须在幼儿园招生区内;

2、经营人员:户口簿、工商营业执照、本市无房产证明、租赁合同等。经营或租赁地点必须在幼儿园招生区域内。

招生方式

(一)幼儿园面向社会现场报名,分批招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按照计划通过公开抽签(抽签)方式录取。

(二)两所幼儿园招生区域相同时,实行联合招生。符合报名条件的家长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但只能选择其中一所幼儿园进行报名。如未录取且其他幼儿园同批次未满的,可参加其他幼儿园的招生并按批次录取。

招生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生实施方案及相关信息通过庐江教育、庐江县幼儿教育集团微信公众号,并在市区各区公办幼儿园门前张贴公告,向社会公开。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按照招生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间(具体见附件2),携带相关材料到所在地区幼儿园办理入园注册手续,并接受资格审查(凭证件原件进行审核) ,并由孩子监护人签署复印件并提交幼儿园备案),经审查合格,通过资格审查。

(三)确定录取子女名单

各幼儿园将对注册幼儿资格进行审核,并分批录取。入园名单将在幼儿园张贴。

1.第一批录取对象。

符合“入学条件”的第(一)类人员的子女。有效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直接录取;当有效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幼儿园将通过公开摇号(抽签)的方式确定入学名单。

2.第二批录取对象。

当第一批录取学生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时,剩余名额用于招收符合《招生条件》(二)类学生的子女。当有效报名人数少于剩余名额时,直接录取;当有效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名额时,儿童直接录取。幼儿园通过公开抽签(抽签)的方式确定入园名单。

3.第三批录取对象。

第一、二批招生结束后,尚有名额,将向非招生地区开放招生。当有效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名额时,幼儿园将通过公开摇号(抽签)的方式确定入园名单。

组织领导

庐江县幼儿教育集团成立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城镇公办幼儿园2023年秋季招生工作。各幼儿园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幼儿园的招生工作。校长是第一责任人。

招生纪律

参与招生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执行招生政策,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接受社会监督。

(一)咨询电话:

县幼教集团:0551-87336218 0551-87876337

(二)监督电话:

县教育体育局学前教育科:0551-82563537

附件:1.庐江县公办幼儿园2023年秋季招生计划一览表

二、庐江县城镇公办幼儿园2023年秋季招生时间及流程

三、庐江县公办幼儿园划分

附件1

庐江县城区公立幼儿园2023年秋季班

招生计划清单

序列号

幼儿园

招生计划(班数)

咨询热线

小班

中产阶级

大班

环碧幼儿园

董主任 15056596948

碧桂园幼儿园

郑主任 15305654979

钻石湾幼儿园

张老师18788894194

罗桥幼儿园

夏主任 16605651035

翰林苑幼儿园

张主任 13865220297

翰林园幼儿园博益园

杨主任 13965439195

快乐幼儿园

夏主任 16605651035

和顺幼儿园

凌主任 0551-87778302

晨曦幼儿园

陈主任 18226152900

10

桂花园幼儿园

潘老师 13665652597

11

恒大幼儿园

王主任 15156563765

12

东方都市幼儿园

刘主任 17895513741

13

滨河幼儿园

何主任 15056231831

14

阳光第一幼儿园

王主任 18256508939

15

岳城南路幼儿园

张主任 17756064962

16

望湖市幼儿园

钱老师19855165943

17 号

县中心幼儿园

张主任 13856588399

18

城南印象幼儿园

0551-87336218 0551-87876337

19

保利和福幼儿园

评论:

1、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小班计划招生人数和中大班补充招生计划根据各幼儿园实际招生情况确定。

2、城南印象幼儿园、保利和福幼儿园暂时开设6个班级。具体班级类型(含日托班)及人数将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调整。

附件2

庐江县城区公立幼儿园2023年秋季班

招生时间及流程

时间

招生流程

幼儿园招生

6月16日

公布2023年秋季城镇公办幼儿园招生实施方案。

环碧幼儿园

翰林阁幼儿园

翰林园艺术分店

滨河幼儿园

东方都市幼儿园

钻石湾幼儿园

碧桂园幼儿园

恒大幼儿园

和顺幼儿园

快乐幼儿园

望湖市幼儿园

晨曦幼儿园

桂花园幼儿园

罗桥幼儿园

阳光第一幼儿园

岳城南路幼儿园

县中心幼儿园

7 月 1 日至 2 日

家长携带相关证件到幼儿园现场报名,符合(一)、(二)类报名条件的,发给报名卡。

7月3日

1、根据报名情况分批录取。当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时,幼儿园将通过公开摇号(抽签)的方式确定入学名单。

2、需要抽奖(抽奖)时,参与抽奖(抽奖)的幼儿家长应持报名卡到幼儿园集中抽奖(抽奖)。抽签(抽签)人将是家长代表。

7月4日

联合招生幼儿园将于7月2日根据招生情况和学位情况分批次调整招生。

7 月 3 日至 4 日

1.已完成招生计划的幼儿园公布招生名单。

2、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幼儿园从非招生地区招生。当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名额时,幼儿园将通过公开抽签(抽签)的方式确定入园名单。抽奖(抽奖)方法同上。

3.发出录取通知书。

8月16日至18日

城南印象幼儿园、保利和福幼儿园现场报名,方式同上,时间相应顺延。详情请参阅幼儿园门前公告。

城南印象幼儿园

保利和福幼儿园

注:具体招生信息请参阅各幼儿园招生公告。

附件3

庐江县公办幼儿园划分

1.环碧幼儿园:周渝大道与文明路交叉口,沿周渝大道东至登湖路,沿登湖路南至前川路,沿前川路西至西门湾路,沿西门湾公路向北穿过桑园。街道至文昌路、沿文昌路东至文明路、沿文明路北至周渝大道交叉口环形区域(主要居住区:环碧新村、万江家园、龙泰广场、老县政府、中心城市大厦) 37-46号、晶晶家园、秀溪园、万众市场A区等)。

2、翰林园幼儿园:文明路与内环北路交汇处,沿文明路向南至迎松路,沿迎松路向东至鲁白路,沿鲁白路向南至塔山路,沿塔山路向东至幸福路沿幸福路向北至内环北路,沿内环北路向西至文明路交叉口环形区域(主要社区:朱桂花园、翰林花园、天辰家园、宝景花园、幸福家园等) )。

3、翰林园幼儿园博益园:芦潮路与内环东路交汇处,沿内环东路向西至幸福路,沿幸福路向南至塔山路,沿塔山路向西至鲁白路,沿鲁白 沿迎松路向北,沿迎松路向西至文明路,沿文明路向南至周育大道,沿周育大道向东至鲁白路,沿芦潮路向东至内城路口环形区域环东路(主要社区:惠民社区、保靖新村、书香门地、观音桥广场等)。

4、滨河幼儿园、东方都市幼儿园(联合招生):周渝大道与芦潮路交汇处,沿芦潮路东至内环东路,沿内环东路南至盛桥路,沿盛桥路东至叶山路、沿野山路以南至晨光路、沿晨光路以西至梅山路、沿梅山路以南至龙桥路、沿龙桥路以西至内环东路、沿内环东路以南至前川路、沿前川路向西至登湖路,沿登湖路向北至周渝大道,沿周渝大道向北至芦潮路口环区(主要居住区:海纳国际、东方华庭、世纪花城、朝阳花园、滨河)家居、时代家居、银河湾社区、良运大厦、绿野花园、明珠大酒店、东方城、爱庐公园、鹭江大剧院、鹭江图书馆、万家四季城等)。

5.碧桂园幼儿园:圣桥路与野山路交汇处,沿圣桥路东至外环东路,沿外环东路南至晨光路,沿晨光路西至野山路,沿野山路北至圣桥环岛区在一个道路交叉口。 (主要住宅区:碧桂园一期、碧桂园二期、新鹭国际、鹭江中学、鹭江体育场等)。

6、钻石湾幼儿园:内环北路与双十路交叉口,沿双十路东行至外环北路,沿外环北路南行至盛桥路,沿盛桥路西行至内环东路,向北沿内环东路至双石路路口环形区域(主要居住区:碧桂园钻石湾、竹墩菜市场及周边、竹墩安置房、鹭江一号等)。

7、恒大幼儿园:内环东路与泥河路交叉口,沿泥河路东至外环东路,沿外环东路北至晨光路,沿晨光路西至梅山路,沿梅山路南至龙桥路,沿龙桥路西至内环东路,沿内环东路南至泥河路口环形区域。 (主要住宅区:恒大悦龙台、晨光家园、江山御府、湖山一品、南和家园、东君名城、世纪华府、东方海滨等)。

8、幸福幼儿园:鹤同路与周育大道交叉口,沿周育大道向东至国和路,沿国和路向北至内环北路,沿内环北路向西至鹤同路,沿鹤同向南周渔路 大道交叉口的圆形区域(主要居住区:幸福世家、玉兰亭、怡景园、沁春园、金色港湾、春天家园等)。

9、和顺幼儿园:鹤童路与文昌路交叉口,沿文昌路东至汤池路,沿汤池路北至周渝大道,沿周渝大道西至鹤童路,沿鹤童路南至文昌路口路片区(主要住宅区:和顺新天地、汇德大厦、安德利广场、祥和家园、扬塘家园、平塘家园、长塘家园北区、世纪金都、天润大厦等)。

10、晨曦幼儿园:鹤童路以西、周渝大道以南、望湖路以北、城西大道以东区域(主要居住区:桃园雅居、青少年之家、青桃景园、城西新村安置房一期、二期、美的城、城西碧桂园、湖滨月山等)。

11、桂花园幼儿园:西城桂花园社区及周边工厂、住宅等区域。

12、罗桥幼儿园:临湖路与黄山南路交叉口,沿黄山南路南至外环南路,沿外环南路西至望湖路,沿望湖路南至临湖路交叉口圆形区域(主要住宅小区:益丰建材城、罗桥家园等)。

13、阳光第一幼儿园:文昌路与五里路交汇处,沿文昌路东行至桑园街,沿桑园街向南过西门湾路至前川路,沿前川路西行至悦城路。程路南至泥河路,沿泥河路西至黄山路,沿黄山路北至望湖路口环形区域(主要居住区:阳光花园、秀熙豪庭、康居园、育才花园、中心城1 - 水西门25号楼、35-36号楼、阳光一号院、阳光水榭、康桥花园、盛世豪庭等)。

14、岳城南路幼儿园:岳城南路与前川路交叉口,沿前川路东至登湖路,沿登湖路南至泥河路,沿泥河路西至岳城路,沿岳城路北至圆形区域前川路交叉口(主要居住区:秀水阁、马园安置房、中发世纪城、西塘新村、百港景园、中心城26-34号楼等)。

15、望湖城市幼儿园:内环北路以北、鹤同路以东、外环北路以南、黄山北路以西的环线区域(主要居住区:镇远雅珠、春天华庭、望湖城、烟澜山、幸福街、颐和园等)。

16、城南印象幼儿园:黄山南路与泥河路交汇处,沿泥河路东至登湖南路,沿登湖南路至外环南路,沿外环南路西至黄山南路,沿黄山南路北至泥河路口圆形区域(城南大学、文苑大学、七彩南县等)

17、保利和福幼儿园:鹤童路与文昌路交叉口,沿文昌路东至一湖路,沿一湖路南至五里路,沿五里路南至望湖路,沿望湖路东至黄山路,沿黄山路至南至临湖路,沿临湖路西至鹤同路,沿鹤同路北至文昌路口环形区域(怡湖家园、学府嘉园、保利和府、明城御花园、春城家园) 、中发名城、长塘家园南区等)

18、县中心幼儿园:招收县中心幼儿园周边地区的幼儿、未划入公办幼儿园招生区域的城区幼儿以及符合其他城市公办幼儿园招生条件但未被录取的幼儿。

来源 |学前教育科

编辑|朱灿明

评论 |张厚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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