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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中国历代清官典范,他在宋朝到底是什么官?

时间:2024-10-02作者:admin分类:合肥资讯浏览:376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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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中国历代清官典范,他在宋朝到底是什么官?

在中国历代清官名单中,包拯无疑是最有名气、最有威望、最被贪官们畏惧、最受老百姓爱戴的一位。他之所以有这么高的声誉,当然是因为包拯走路端正、坐端端正、始终端正。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包拯内心的无私。只有国家、国家、人民才能找到他。只有他能够依靠他,人们才会如此敬佩他。因此,论名气,历代官员都无法超越他。那么,为百姓做了那么多好事的包拯,在宋朝是一个什么样的官员呢?

我们可以先查一下他的简历,看看他担任过什么正式职务。 《宋史·包拯传》记载:“包拯,字袭人,庐州合肥人,初晋进士,除大理评事外,出巡建昌。因父母年事已高,不能辞官,郑氏被免去职,几年后,岳父去世。裴环不忍离去,久而久之,长辈前来勉励。

宋世宗天圣五年(1027年),包拯考取丁卯科进士。那一年,包拯29岁。中进士后,朝廷授他大理判官、建昌县令。但包拯被任命后并没有出任。相反,他以父母年事已高、需要照顾为由,拒绝出任该职务。后来,他被调任州税务局长。父母不愿意让他远行,包拯就辞职回家照顾父母。父母相继去世,他持续守丧数年。直到景佑四年(1037年),他才听从朝廷命令,出任天长县令。也就是说,包拯在年近四十的时候才正式入仕。

庆历元年(1041年),包拯出任端州(今广东肇庆)知县。庆历三年(1043年)入京,授中丞。迁监察御史力行,后任监察御史。庆历五年(1045年),包拯被任命为契丹正旦使,率使团出使辽国。回国后,授予户部三庭审判员称号。庆历六年(1046年),包拯任京东路(今河南商丘)转运使。庆历七年(1047年),授工部员外郎、知继贤员、陕西转运使。

庆历八年(1048年),朝廷调包拯为河北道(今河北大名)转运使,后又归朝,任第三户部副使。分配。皇佑二年(1050年),任天章阁总督、国子监谏书。皇佑四年(1052年),迁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迁使。调任颍州(今河北河间)知县。不久,任扬州知县,又调泸州知县,官刑部郎中。至和二年(1055年)年底,包拯因保举官员失误,被贬为兵部侍郎外郎、池州(今安徽池州)知县。 )。

宋世宗嘉佑元年(1056年),包拯复任刑部郎中、江宁(今江苏南京)知县。同年,任全知开封府、右司阆中。嘉佑三年(1058年),升右监议大夫、全御史中丞。又以全御史中丞为转运使,擢狱试院。嘉佑六年(1061年),升侍中,充第三节使。随即被任命为副枢密使。嘉佑七年(1062年)五月,包拯因病去世,享年64岁。包拯去世后,宋仁宗的亲属前来吊唁,谥号孝肃。

包拯任内,最显赫的有:三书使、副枢密使。三司使分管盐铁、都制、户部,即管理三部,管国家财政、土木工程,官俸极其厉害,当时被称为“宰相”。副枢密使是枢密院副主事,即辅佐皇帝、掌管军事事务的副主事。协助枢密使管理边防、军事事务。官方的。

但包拯真正的名声是在他担任开封府刺史兼监察御史的时候出现的。包拯就任开封知府后,一改不收红包的坏习惯,大开正门,允许人们直接上前表达不满,而不必与他们打交道。这使得案件得到了很好、很快的解决。因此,京城里有一首民歌:“关节不,有阎王爷。”意思是说,没钱清关节也没关系,有包爷!” “山罗包老”成为民间对包拯的昵称。

包拯当御史时,不畏强权。受到宋仁宗皇帝宠信的张美人,想要帮助舅舅升官。宋仁宗安排他为宣徽使。包拯多次在朝堂上当面反对皇帝的提议,导致提议出了岔子。不被允许实施;三司使张方平利用手中权力,包拯上书弹劾书,导致张方平被罢官。包拯为官,只顾是非,不计盈亏,只计荣辱,不计得失。老百姓称他为“包青天”,也是理所应当的。

作者:严建槐,《鱼羊秘史》签约作者。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出版历史文集《帝国面貌——北宋官场众生》。 《鱼羊秘史》经许可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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