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德市大力查处欠薪违法行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依法取得工资报酬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足额、按时支付工资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近年来,英德市在加强拖欠工资来源管理的同时,大力查处拖欠工资违法行为,坚决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现精选三个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布。通过案例释法,引导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促进我市劳动用工关系和谐稳定。
广州天明净化工程有限公司
拒付劳动报酬案
一、案件基本事实
2024年3月26日,英德市东华镇政府将广州天明净化工程有限公司涉嫌拖欠工资的信息移送英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依法处理,该公司被列入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2. 废弃处置情况
2024年3月27日,英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立案受理,并向该公司发出询问通知书,但该公司拒绝配合调查。
经查,该公司拖欠99名员工共计1.218596元工资。 2024年4月至2024年5月,英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限期改正指示和行政决定,责令该公司限期支付员工工资,但该公司逾期拒不改正。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无法联系上,涉嫌通过逃逸等方式拖欠99名员工共计1218596元工资。数额巨大。该公司经英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后仍未支付,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2024年5月27日,英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2024年6月7日,英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该公司列入农民工工资违规联合惩戒名单。有关部门负责政府财政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等工作。在其他方面受到限制。
2024年6月13日,英德市公安局依法受理此案,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相关立法:《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条例》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有关部门应当将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名单列出。将其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政府财政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奖励、优先评价、交通等
英德宏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拒付劳动报酬案
一、案件基本事实
2023年10月10日,英德市沙口镇政府将英德市宏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涉嫌拖欠工资的信息移送英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依法处理,公司结清了13名员工的拖欠工资共计116306元。
2. 废弃处置情况
2023年10月17日,英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受理该案,并向该公司发出询问通知书,但该公司拒绝配合调查。
经查,该公司拖欠13名员工工资共计116306元。 2023年11月,英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限期改正指令和行政决定,责令该公司限期支付员工工资,但该公司逾期拒不改正。
该公司因拒付而拖欠13名员工共计116306元工资,数额较大。该公司被英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支付后仍未支付,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2023年12月27日,英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2024年1月4日,英德市公安局受理此案。
2024年2月2日,经过英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安局的积极协调,公司为13名员工解决了拖欠工资问题,员工诉求得到顺利解决。由于该公司犯罪情节明显轻微,公安机关未立案侦查。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年修订)
第276条之一【拒付劳动报酬罪】以转移财产、逃逸等方式逃避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或者在劳动者有支付能力时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数额较大的,政府有关部门责令缴纳,拒不缴纳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提起公诉前已支付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清远富盛矿业有限公司
拒付劳动报酬案
一、案件基本事实
2022年12月15日,英德市九龙镇政府将清远富盛矿业有限公司涉嫌拖欠工资的信息移送英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依法处理,公司结清了19名员工的拖欠工资共计895381元。
2. 废弃处置情况
2023年1月3日,英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立案受理,并向该公司发出询问通知书,但该公司拒绝配合调查。
经查,该公司拖欠19名员工工资共计895381元。 2023年2月,英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限期改正指令和行政决定,责令该公司限期支付员工工资,但该公司拒不逾期改正。
该公司因拒付等原因,共拖欠19名员工工资895381元。数额极其巨大。该公司被英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支付后仍未支付,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2023年3月27日,英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2023年3月29日,英德市公安局立案侦查。经过英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的积极协调,对公司实际经营人依法刑事拘留,公司已结清拖欠4月份员工19名工资,员工诉求得到了圆满解决。
因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经英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报后仍拒不配合调查,性质恶劣,英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3年4月7日,关于公司上述拒绝配合的情况。经查处,处4.5万元行政罚款。 2023年10月13日,该公司缴纳罚款4.5万元。
相关法律规定:《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
第五十一条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发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上一倍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发工资。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予以公告后,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仍拒绝接受调查的不配合处理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重影响公共秩序的事件,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过上述三起案件的公布,希望全市广大用人单位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规定足额、及时支付劳动者工资。依法依规,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用人单位严重拖欠工资或拒不配合调查处理的,将承担行政处理和处罚的法律责任;涉嫌构成拒付劳动报酬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侦查;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对拒不履行职责的,英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行政处理和行政处罚决定将移送法院强制执行,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和限制高级别人员名单。消耗;对造成群体性突发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纳入失信拖欠农民工工资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多部门联合处罚。
在此我们也提醒我市劳动者:一是注意保存劳动合同、工资、社保证明等证据;第二,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您可以依法合理维权,可以向当地社会事务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举报并积极配合处理投诉,以确保上诉得到及时、妥善的解决;第三,如果在劳动关系的确认、工资结算、赔偿金和损害赔偿等方面存在争议,建议及时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与用人单位不构成劳动关系(例如建立劳动关系)的,建议及时向英德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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