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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华学院招生信息全解析:录取规则、专业选考科目等

时间:2024-08-29作者:admin分类:合肥资讯浏览:277评论:0

学校全名:安徽新华学院

安徽新华学院招生信息全解析:录取规则、专业选考科目等

学历层次:本科(安徽省硕士学位授予重点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555号

入学规则和要求

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统一部署,恪守高校招生“十严禁”“三十不准”“八项基本要求”工作要求,落实“十项公开”招生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考生政策加分按所在省份招生政策执行,对单科成绩无要求,外语专业无口试要求。

已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学校专业选修科目要求以学生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考生须达到所报专业的选修科目要求;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须达到所报专业的选修科目要求。

按“学院”或“学院专业组”备案的省(区、市),学校将按照“专业明确”的原则对考生进行专业分类,并按照考生专业偏好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如第一专业无法满足,则依次录取第二、第三专业,以此类推。备案分数相同者,按相应省份确定的相同分数排序规则排序录取;相关省份无规定的,按相同分数排序录取。分数相同排序规则如下:

(1)在实行“3+1+2”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对第一志愿为历史的考生,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总成绩、单项语文成绩、单项外语成绩、历史成绩、选修科目最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对第一志愿为物理的考生,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成绩总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对考生按学业成绩、物理成绩、选修科目最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2)实行高考综合改革“3+3”模式的省份,对录取名单中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成绩总和、外语成绩总和、选修科目最高分依次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3)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文史类考试成绩相同且被录取的考生,按语文、数学成绩总和、语文成绩、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理工科类考试成绩相同且被录取的考生,按语文、数学成绩总和、数学成绩、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艺术类专业承认生源省份立项规则,使用生源省份专业统考成绩,对高考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优先、随考随到”的原则立项,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考生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国语等专业科目成绩总和排序录取。

我校河南省本科艺术类批次录取分数线排名计算方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5+专业省统考成绩*1.25。

若考生所报考专业不能全部满足,且考生愿意接受专业调整,则将随机调整至有空缺的专业;若考生成绩不能满足所填专业意愿,且考生拒绝接受专业调整,则考生将被拒绝入学。

各专业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南》有关规定执行。

各专业录取性别比例不限制。

证书颁发

学历证书颁发学校名称为“安徽新华学院”;学历证书类型为“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安徽新华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学费

依据原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教育厅皖价格收费[2017]56号;原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皖价格收费[2018]70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2024级新生学费、住宿费标准按照(安希信元[2024]20号)执行。

注:2024年最终招生专业详情请参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名指南》。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流程

学校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坚持落实国家政策,资助方式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校级奖学金、学费减免、勤工俭学、艰苦补助等资助制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参照《学生手册》具体要求申请各类资助。

入学资格审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审核(包括入学资格审核、体检等),审核不合格者,按照生源地省份有关要求及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处理,发现有作弊行为者,将予以相应处罚,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上报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因资格审核不合格而造成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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