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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人社部门推出 12 项政策保障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时间:2024-08-23作者:admin分类:合肥资讯浏览:707评论:0

就业创业有补贴、创业有担保贷款……为保障高校毕业生等重点就业群体就业创业,合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台12条政策,全力保障高校毕业生就业。

对吸纳就业的小微企业给予社保补贴

合肥市对小微企业吸纳就业提供社保补贴,对与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个体户士兵、建档立卡贫困户签订6个月以上就业合同的小微企业,补贴金额按企业实际吸纳上述人员数额计算,对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含个人缴纳部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方面,合肥市对吸纳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照高校毕业生身份给予补贴,补贴金额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五项社会保险费(不含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对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灵活就业、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可由员工缴纳保险费,员工可按规定标准申领职工养老保险补贴和职工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标准为每月给予职工养老保险补贴35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100元。

求职创业补贴

对高校毕业生就业也给予补贴。补贴对象为城乡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国家助学贷款获得者、残疾高校毕业生、特困人员六类人员。对困难毕业生,每人给予一次性1500元就业创业补贴。

2020合肥创业贷款政策_大学生创业贷款无息政策_合肥大学生创业无息贷款

对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从就业补贴资金中给予每人3000元一次性就业补贴。

合肥市还出台了就业实习补贴政策,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实习基地招收毕业两年内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待业青年参加实习,实习期限为3—12个月,实习单位按月发放补贴。对实习生发放基本生活补助,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2000元(其中:就业补贴资金按每人每月1400元的标准补贴给实习单位),支持实习单位适当提高基本生活补助标准。为实习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为每人100元(一次性支付),向实习单位支付实习生指导费每人200元(一次性支付)。实习期满后,与实习毕业生签订12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对当年留用实习毕业生50%以上的实习单位,根据其招收实习毕业生人数,给予每人1000元一次性奖励。

高校毕业生在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岗位就业,按照分级保障原则,具体岗位薪酬由省、地方承担,省财政对皖北、大别山区按每人每年1.2万元给予就业资金补助:其他地区按每人每年8400元给予补助,其余部分由地方财政安排的就业资金承担。

对到艰苦边远基层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本科生最高8000元/年、研究生最高12000元/年学费补贴。

创业可申请担保贷款

合肥出台多项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等困难群体创业。

合肥市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户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登记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并依法纳税的,给予创业补贴,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从就业补贴资金中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合肥市每年遴选100个左右优秀大学生创业团队,经评估后,根据创业项目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10万元的资助。

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单次申请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累计申请次数不超过3次,每笔贷款期限最长为3年,前两年政府全额补贴,第三年不再补贴。贴息:对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申请贷款不超过300万元的,给予基准利率50%的贴息。

大学生创业创新引导基金为在校生及毕业五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无资产融资,可提供最高10万元无息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

此外,合肥市大力开展“2020年春季人才招聘暨智力线上对接活动”,截至目前已发布7场活动,参与企业92家,提供岗位259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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