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 4 名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乡镇公益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4名城市公益性岗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办公室助理4名,主要负责政策咨询、业务办理、资料整理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招募对象为玉溪市城镇符合安置公益性岗位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包括以下五类人员之一:1、已办理城镇失业登记的零就业家庭成员;2、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3、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5、4050人:其中男性失业人员50周岁以上、女性失业人员40周岁以上,年龄以居民身份证上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
(二)以上五类就业困难人员须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持有就业创业证,且就业创业证第7页的就业援助卡上已注明“就业援助对象身份、认定日期、认定机构及负责人”等信息)。
(3)应聘人员须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性别、专业不限,须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熟悉办公软件日常操作,身体健康,具备担任本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四)维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六)遵守工作纪律,服从单位安排;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一)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尚未调查清楚的;
(二)其他不适合从事公益类岗位工作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批准聘用、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进行。
1. 公告
本次招聘启事在玉溪人才网()上发布。
2. 注册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15日—2024年8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六、周日休息)。
3.现场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玉溪市红塔区南翔路10号,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311室),咨询电话:0877-2026209。
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如有)、就业创业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镇公益性岗位应聘表、其他相关职业资格证明材料(现场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4.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及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玉溪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职业培训科负责实施,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按照《公告》和岗位要求报名,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公告招聘要求不符或填写求职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造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四)面试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面试,择优确定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短信或电话通知。
5. 体格检查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根据拟录用人数安排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持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办理残疾证的,视为体检合格。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首次体检不合格者,可在规定时间内到上级医疗机构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动放弃的,将根据面试情况择优补录。
(六)检查
玉溪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对拟任人的政治表现、道德品德、能力素质、遵守法律法规、自我约束、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进行考察,审查拟任人选的资格条件。
(七)宣传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录用人选,并在玉溪人才网公示不少于5日,对公示内容无异议的,予以办理相关手续。
(八)办理审批及招聘
到玉溪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审批、录用手续。
(九)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经公示拟聘用人选,经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依法签订城市公益岗位劳动合同,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
5. 人员管理
1、人事管理:由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劳动合同制进行管理。
(二)补录:本次招聘拟聘用人选到岗后,如因故放弃聘用资格或出现岗位空缺,将择优从其他面试人员聘用。
6. 报酬
薪酬福利:录用人员薪酬福利按照玉溪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玉溪市政府编外人员聘用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七、纪律要求
(一)应聘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违反公开招聘纪律、不符合应聘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弄虚作假、瞒报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