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信

律师起诉皖通高速:高速变龟速,要求退还 75 元通行费

时间:2024-08-18作者:admin分类:合肥资讯浏览:257评论:0

合肥市民吴飞认为,合安高速部分路段因道路建设,无法按照收费标准提供高速公路服务,向安徽省万通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高速”)提起诉讼,要求返还道路通行费75元!

律师起诉皖通高速:高速变龟速,要求退还 75 元通行费

这操作可以说非常任性了!

但为什么会发生这种情况呢?

↓↓↓↓

这是一次相当糟糕的经历。

说到高速驾驶体验……

↑本报资料图,并非新闻图片

【律师起诉】

高速变成了“龟速”,把钱还给我吧。

吴飞是合肥市民,一名律师,据介绍,其于7月14日19时从合安高速安庆收费站驾车进入高速,同日21时左右从合安高速金寨路收费站驶出高速,当天下午12时许,吴飞驾车沿高速公路行驶,缴纳了75元过路费。

“进高速后,发现从马堰立交(在庐江县境内)到方兴大道立交(在合肥市境内)的51公里路段全线都在修路,全线限速80,部分路段甚至限速100、60、40。”吴飞说,按照道路交通法规,40公里的时速不能算高速。以这样的速度,吴飞开了好久才到了丰乐服务区。累了,他想在服务区休息一下。突然发现,丰乐服务区也暂时关闭了。“这意味着,司机在这51公里的路程中,不能休息。”

“吴飞说,他还发现,道路施工没有做好隔离和挡光工作,导致夜间行车时对面车道的远光灯产生安全隐患。‘对面车道的远光灯,这个相当危险。”吴飞说。

↑本报资料图,并非新闻图片

“我们上了高速,按照高速公路收费标准交了钱,本来想享受一下高速公路的全方位服务,没想到跟走普通国道没什么区别。”吴飞说,提供的服务与收费标准一致,仍按原标准收费。

近日,吴飞将安徽高速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退还75元过路费并承担诉讼费用。7月24日,合肥高新区法院受理了此案。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发强烈关注。不过,安徽高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吴飞起诉错了人。

合肥高新区法院已受理吴飞诉安徽高速公路一案。

【对话各方】

谁应为被告?

吴飞:发票上盖有安徽高速的章。

交管组:施工方并非安徽高速

吴飞为何要就合安高速遭遇的事情起诉安徽高速?

吴飞称,该通行费发票上盖有安徽高速的公章,他起诉安徽高速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吴飞认为,安徽高速既然按照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收费,就应该提供与收费站相同的信息。被告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标准,导致他在行车过程中无法享受到每小时120公里的行驶速度,在近51公里的路程中无法加油休息,加之夜间对面车道上迎面驶来的车辆、汽车的远光灯给他造成了巨大的心理负担,一路心惊胆战,完全没有正常高速公路服务的经验。而且,他开车到收费站时没有看到任何道路施工的通知,也没有收到被告任何允许在道路施工期间继续行驶的通知,该通知仍然适用于原收费。

↑本报资料图,并非新闻图片

7月29日上午,记者来到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党务部一位金姓负责人直言:“被告列错了,合安高速建设路段不是安徽高速在建,是安徽高速运控集团在做‘四改八’扩建工程,安徽高速只是运控集团的子公司。他(吴飞)是从合肥绕城高速下来的,所以发票上盖有安徽高速的章。他是在江苏下高速的,他车上的章是江苏收费站的。”该负责人称,既然案件已经起诉,他们就等法院判决吧,不需要再做任何回应。

吴飞对省运控大队的说法并不认同:“我要对高速公路不够‘高速’的问题寻求一个解释,而且发票上的公章非常明显。”

这起诉讼是炒作吗?

交通管制组:此事件被律师炒作

吴飞:我要改变不合理的收费制度

对于此次诉讼,省运控大队金姓负责人表示,他们一开始没有回应还有一个原因,他们觉得“这是律师炒作”。

吴飞也不认同省运控组的看法,他表示自己起诉安徽高速的事情,引起了不少司机的关注,合安高速上不少司机和他有同样的想法,有媒体还特意开车上合安高速感受了一下,发现在这条路上开车,确实很慢。

↑本报资料图,并非新闻图片

“75元能干什么?不过是几顿盒饭而已,我为什么要这么费劲去起诉?我要为近期走合安高速的各位司机讨回公道。”吴飞说。市民们因为春天公交车不开空调照常收费2元,将公交部门告上法庭,最终推动了公交票价制度改革。“我的最终愿望是改变不合理的票价制度。”

事件传开后,合肥一位知名文化人士评论称:那些持“炒作”观点的人有没有想过,这件事情虽然小,但小事总牵涉千家万户的利益,大家都选择忍气吞声。法治何以前行?小事没人带头,等到大事发生,后悔都来不及。

↑本报资料图,并非新闻图片

如果服务达不到标准,能给折扣吗?

交管组:限速与收费不冲突

吴飞:超市对有缺陷的产品会给予折扣。

“合安高速、合宁高速、合武高速均在进行‘四改八’扩建工程,这是省重点项目,工期30个月,现在公司全力加快扩建工程进度,预计2019年底建成通车。”前述金先生表示,合安高速扩建工程此前已通过媒体广泛宣传,司机朋友应了解并接受施工条件,应理解施工路段环境复杂,限速由交警部门根据路况制定。丰乐服务区暂时关闭,支持工程改造,今后将为人民群众出行提供更好的服务。

↑本报资料图,并非新闻图片

对于投诉中提到的建设期间应降低高速公路收费标准的问题,该金姓负责人也表示:“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都是物价部门批准的,限速、临时封闭服务区都是建设所必需的,收费之间不存在冲突和矛盾。”

记者注意到,吴飞在投诉中也提到了施工道路远光灯隐患。“施工区域交通环境对安全通行要求极高,要求驾驶员遵守施工区域交通管控要求,如限速、不远行、不打灯等,共同维护安全行车秩序。”金姓负责人说。

↑本报资料图,并非新闻图片

据他介绍,施工路段长约51公里,起自京台高速方兴大道立交,止于京台高速与合安高速交汇处的马岩立交。扩建工程已完成项目估算投资的88.08%。其中,二期沥青中上层面层施工正在收尾。目前,三期交通分流已启动,丰乐河大桥桥面系统正在施工。老桥将进行拆除;三期旧路面病害处治及沥青面层施工和老桥拆除重建工作也在同步实施。计划国庆假期期间,鹭江区十余公里双向八车道路段将投入使用,可有效缓解交通压力。

吴飞对此感到很疑惑,他告诉记者,这就好比超市对待瑕疵商品一样,只要不违反物价部门的价格规定,超市都会对瑕疵商品给予优惠,为什么高速公路服务不能这样对待?如何做?

前述知名文化人物也认为:“开车在道路施工路段行驶,不但时速被限制在80、60甚至40,而且中途要频繁变道,甚至想上厕所,服务区都关闭。我说这种高速公路的服务存在缺陷,至少不能按照原来的标准收费。”

新安晚报 安徽网大宛客户端记者 朱庆玲 向凯

实际上,

这位律师并不是第一个尝试这种做法的人。

合肥一位律师曾经

起诉交警!

□ 新闻链接

律师因道路拥堵起诉交警败诉 称不后悔

2014年1月,合肥市五里墩立交临时封闭,造成交通拥堵,合肥律师郑建兴原本半小时的回家路程,却耗时3个多小时,事后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合肥市交警支队封闭五里墩立交桥的行为违法。同年4月,包河区法院驳回了他的诉讼。虽然败诉,但郑建兴表示并不后悔。

2014年1月3日,五里墩立交临时封闭,造成交通拥堵。郑建兴家在经济开发区,原本半小时的路程,当天耗时3个多小时。他向包河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合肥市交警支队封闭五里墩立交违法。

↑本报资料图,并非新闻图片

郑建兴的做法引起轩然大波,不少网友不理解他的做法,认为这是律师的自我吹捧。郑建兴说:“首先,作为事件当事人,我亲身经历了整个事件过程,也遇到了麻烦;其次,作为一名律师,在知法懂法的前提下,希望用诉讼的方式提醒交警部门按程序执法。”他认为,在封闭五里墩立交前,应该提前告知公众。同时,他认为,在交通严重拥堵后,合肥交警支队未能采取有效措施疏导交通,是行政不作为,也是违法行为。

同年3月6日,该案在包河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和被告双方进行了辩论,最终郑建兴的诉讼被驳回。郑建兴说,这既在意料之中,又在意料之外,他原本就预料到会败诉,但出乎意料的是,立案过程非常顺利,并没有感受到过去告官员的难度,这也是行政诉讼的一大进步。更让他欣慰的是,在法院宣判后,合肥市交警支队也表示,今后将为市民提供更好的服务。

“虽然我输了官司,但我不会上诉,也不后悔我的决定。这个案子达到了它本来的目的和效果,提醒政府部门要规范执法,为市民提供更好的服务。这也是我的一个心愿,实现了。”

□ 网友抱怨

关于合肥律师起诉安徽高速一案,

很多网友也表达了自己的态度:

网友“想不出好名字”

如果他赢了,那就搞笑了。山东济青高速修建了近三年,全程限速80,而且没有灯、隔离护栏,就像这个案子一样。如果他赢了,这里的院子里估计堆满了官司,根本装不下。

网友“Aliang1587”

我为律师点赞,很多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制定出来,但两三年后,他们忙于修缮,无暇享受,收费依然按照原来的标准收取,进展十分缓慢。

网友“正义64638721”

我双手支持你!好样的!全国这种事情太多了,没人管!不合理限速,没有限速牌!60/80/100/120的速度让人头晕,速度快慢不分?希望主管部门马上行动落实好吗?别老想着罚款多少?[笑哭][捂脸][祈祷]

网友“北京天桥儿贾兴嘉”

最后有人依法上诉,我两年开了四次这条路,施工速度极慢,来回都要换车道,经常堵车,一堵就是好几个小时,导航上就是丰乐服务区,想加油,大楼封闭施工,没有任何警示和标识,但收费一点都不含糊,不提供相应服务,干嘛收费?

网友:“佛急了也会跳墙”

沪蓉高速宜昌至奉节宜昌全程限速80公里每小时,很多路段限速60公里每小时,这是高速公路吗?

网友“Songjie191183835”

给律师点赞,这么认真的人真是少见。不管官司输赢,说实话,如果因为修路调整收费,那这条路会更堵。参考小长假期间高速公路免费收费。

网友“唐朝晖58139127”

这种现象在全国都是普遍存在的,确实需要治理,为这位律师点赞!

用户名“用户 1751996583251”

支持维权!没有高速条件,公路不达标,就不应该收过路费!

网友龙祥林珍:

交高速公路服务费相当于签订了合同,服务接受者交高速公路服务费,服务提供方保障服务接受者安全高速通行,如果高速公路不能保障用户的高速通行,就相当于违约,不但应该退还高速公路服务费,还应该退还服务费,还应该支付违约金

本文由大晚新闻客户端独家出品。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