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某小区车位乱象引争议,业主权益如何保障?
合肥楼市近期异常火爆,限贷政策实施一个月内,合肥楼市不仅没有“降温”,反而似乎“热度”越来越高!
今天在一个论坛上看到这样一则新闻!
据了解,社区共设停车位1970个,其中地面停车位254个,地下机动车位1716个,车位配比为1:0.8。
一是小区仅通过抽签的方式出租100个地面停车位(租赁期限为三个月,三个月后每三个月重新抽签一次,只剩下100个车位),其余地面停车位供领导停放车辆,该做法违反了《物权法》第72、74条,非法占用业主公共区域,不优先考虑业主出租。
第二,物业公司告知业主,8月1日起,未租用或购买停车位的业主一律禁止进入小区。目前,购买地下停车位的业主只有少数,多数涉嫌被开发商雇佣“拖延”。该做法违反了2015年《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82条强行出售地下停车位、拒绝出租的规定。
据悉,建设单位出售车位、车库的,应当告知业主,或者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拟出售的车位、车库的产权证明文件和销售价格。出售的车位、车库数量少于该区域业主购买车位、车库所需房屋套数的,应当通过抽签等公平方式确定,每个业主只能购买一个车位或车库。建设单位未出售或赠送的车位、车库应当先出租给该区域业主。业主要求租赁车位、车库的,建设单位不得未租先售。出租的车位、车库数量少于该区域业主租赁车位、车库所需房屋套数的,应当对未购买或赠与车位、车库的业主通过抽签等公平方式确定,每个业主只能租赁一个车位或车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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