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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 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24-08-08作者:admin分类:人力资源浏览:228评论:0

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

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为及时补充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式事业单位编制1名,备案制编制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名单》(以下简称《岗位清单》)。

二、招生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含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2024名)。

三、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品行良好;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18岁以上,35岁以下(1988年8月8日至2006年8月15日期间出生);

(6)具备招收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岗位要求表》)。

1.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同期留学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后方可报考。

凡2022届、2023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尚未找到工作,档案仍留存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同期在国外毕业、已完成学历认证但尚未找到工作的,可报考2024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岗位。

“三托一帮”计划、乡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志愿者,参与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报名前已完成服务,考核合格2年以内,可报考2024届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岗位。

以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身份按义务兵入伍的人员,退役后一年内,可以申报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

2.专业设置。招考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

对于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未列明的专业、留学生研究生专业,招聘单位应当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修的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判断其是否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对于专业名称发生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且研究生院书面证明调整前后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相同,则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3.招聘条件中工作经验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1日。

(七)报名前须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现役军人或2024年非毕业生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2.2025年2月15日前,新录用且任职五年未满的公务员、江苏省各类地方事业单位通过公开招聘录用且任职三年未满的在职人员以及按规定(含明确协议)不得从现工作单位(职务)辞退的人员;

3.与招考单位负责人有婚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亲属关系的,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岗位;与在职工作人员有上述关系的,不得报考上任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条例》明确规定应当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其他规定不允许报考事业单位职位的人员。

属于国家或江苏省规定不得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得报考相应职位。

四、报名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确认缴费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提前公告、公开透明”的原则,招聘启事将在报名前向社会公布。

公告发布网站: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工作均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受理、资格初审由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报名及照片上传网址为:宿迁市(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网址:12123/weisheng_)。

1.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8月8日9:00—2024年8月15日16:00。申请人在网上报名中遇有技术问题,可向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0527-84389302)咨询。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8月8日9时至2024年8月15日17时30分。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中遇到问题,可向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咨询。

3.申辩时间:2024年8月8日9:00—2024年8月16日16:00。应聘人员对资格初步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提出申辩。

4.资格预审异议处理时间:2024年8月8日9:00至2024年8月16日16:00。

5.付款确认时间:2024年8月8日9:00至8月16日17:30。

(三)网上确认

1、招聘单位将依据本公告、国家及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等对报名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即可在报名网站上查阅招聘单位的初审意见(最后一天报名的报名人员请及时查阅)。对初审意见有异议的,请及时向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陈述和申辩。

2、有笔试的岗位报考人员初审通过后,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线缴纳报名费100元。完成付款确认后报名成功,付款成功后报名费不予退还。无笔试岗位报考人员初审通过后报名成功,无需缴纳报名费。享受国家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须先缴纳费用确认,如未违反考试纪律,可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联系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电话:0527-84389302),申请减免笔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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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逾期未确认资格、未上传照片、未在线支付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根据岗位要求及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应聘人员电子照片一张。照片要求为:近期正面免冠2寸(35×45mm)证件照一张,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Kb。应聘人员在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时弄虚作假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2、应聘人员凭有效二代身份证只能报名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所用有效身份证件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核不合格者,可报名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报名完成后,01-13个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考核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考试;14-15个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考核比例的,相应减少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4、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后,应保持《应聘申请表》中填写的联系电话的正常使用和畅通,如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断线等)影响招聘工作的,应聘人员应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和后果。

(五)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申请人确认付款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8月22日9:00至8月23日24:00。

打印技术问题请咨询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

五、招募办法

(一)笔试

笔试由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2024年8月24日(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主要针对岗位专业知识,不指定具体的辅导教材和考试范围。

3.笔试地点。 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合格。笔试成绩不低于笔试总成绩的50%即为合格,否则将被取消进入下一轮审核的资格。

5.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在原报名网站上查询笔试成绩。

(二)注册资格审查

1、笔试岗位:排名分数=笔试分数。

2、确定资格审查人选。根据考生成绩排序,按拟招收岗位数3倍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选(成绩排名最后者合并录取),报考人数与招收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按实际招收人数进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招聘单位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审查时间、地点及审查要求将在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另行公布,具体审查程序及相关注意事项请查阅公告。

4.更换规则。招聘单位经现场审查发现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本公告和《岗位简介表》要求的,应聘单位应当当场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应聘人员。如应聘人员无异议,招聘单位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更换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当场声明,逾期视为无异议。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5、面试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需现场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6、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审查完成后,面试人选名单将在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

(三)面试

面试由宿迁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1)面试形式:01-13岗位面试形式为课堂展示,14-15岗位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具体见岗位表)。

(2)面试通过分数:面试将按100分制进行评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申请人。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比计算,规则如下:

1、面试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2、笔试+面试职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考察、公示及录用

1.体格检查

体检由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函〔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体检人员按照报名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岗位,以笔试成绩确定人选;总成绩相同或未经笔试的岗位,再组织笔试确定人选),体检人选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二)调查

此次考察工作由宿迁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如报名时在职,考核前已离职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劳动(聘)合同证明》,未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视为考核不合格。

考察结束前,除经资格审查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报考人员外,其余报考人员均须提供其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通过评估的人员将被考虑录用。

(三)宣传及聘用记录

考察结束后,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将拟聘用人选名单报送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宿迁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或所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将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所举报问题经宿迁市卫生健康委核实属实,影响聘用,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已与原工作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各类协议的,由其自行办理。

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如因各种原因出现岗位空缺,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将按照该岗位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后,如因各种原因出现岗位空缺,则不再补录。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宿迁市事业单位综合人事管理部门备案,履行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3年以上(含试用期)的,应当在用人单位至少工作3年(含试用期),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解除聘用合同的除外。试用期内,经证明不符合任职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合同。

七、纪律与监察

本次公开招聘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的监督。一旦查实,工作人员违反考核用人纪律或不履行职责、出现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自2018年1月1日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包括失信行为),均将被记入全国统一的《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记录五年或长期不予受理,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 其他事项

宿迁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报名条件、考试内容、证明材料等各项政策,并按照本公告规定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各相关环节,承担相应责任。宿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是公开招聘的综合管理部门,将按规定搭建统一集中的公开招聘平台,依法依规履行指导、监督、整改职能,建立公开招聘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整改机制,受理举报投诉,按规定程序组织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政策咨询电话:

0527-84389302(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力资源处)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监察电话:

0527-84389315(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委)

附件下载>>>

1.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名单

二、2024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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