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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人员不能报考事业单位,快来看看你是否符合条件

时间:2024-08-07作者:admin分类:人力资源浏览:234评论:0

1.应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

4. 因犯罪受到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5.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查出有严重舞弊行为,已记入诚信档案且在备案期内的人员;

7.因违反党纪、政纪受到处分,尚未受纪律处分期限届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或者正在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有结论的人员;

8.人员到所报考岗位任职后,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章〔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

9.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报考或者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5. 享受福利

(1)实行事业单位编制制度,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

(二)符合《新时代黑龙江人才振兴60条》和《哈尔滨市人才新政30条》规定条件的高层次人才,配合落实相应待遇。

六、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方式进行。

1. 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和黑龙江省科学院网站()上发布。

2. 注册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日9:00至2024年11月30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将以邮件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请登录用人单位网站查看具体报名邮箱及注意事项。应聘人员请将报名所需材料发送至用人单位专用报名邮箱,邮件标题为“职位+姓名”。报名材料提交成功与否以报名邮箱是否回复为准。报名成功后,请确保联系畅通。

3.申请材料:

黑龙江人力资源考试中心_黑龙江人力资源师报考入口_黑龙江人力资源报名时间

(1)《黑龙江省科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黑龙江省科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思想政治测评表》(附件3)、《应届毕业生入学证明》(附件4,仅限应届毕业生);

(2)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蓝底、白底或红底的证件照片(日常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

(4)学士、硕士、博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与就业指导中心下载的带有有效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网上核查报告》及其他毕业证所获专业与应聘专业相符的书面承诺。海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明》。

(5)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如各类证书、科研成果证明材料(论文须提供检索证明,科研项目须提供项目立项通知书及个人参与排名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附件上传至系统(压缩包名称为“招聘岗位名称+姓名+专业”)。应聘人员对所填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所填信息与《黑龙江省科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计划》要求不符或存在虚假情况,在招聘流程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人员考试或录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

各用人单位自2024年8月5日起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网上审核,并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提供初审结果。报名人员应及时查阅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人员不得申请其他岗位;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截止前申请其他岗位。

4.现场确认

1.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地点接受现场确认。未按时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未通过现场确认的,取消面试资格。现场确认时间、地点由各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2、现场确认需提供报名时网上提交的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黑龙江省科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2)、《黑龙江省科学院公开招聘思想政治测评表》(附件3)、《应届毕业生入学证明》(附件4,仅限应届毕业生提供)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将留存备查,不予退还。各类证书、文件原件退还应聘人员本人。

(五)审查

1.考试时间、地点由各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2.考试重点考核报考者的基础理论知识、综合素质、专业能力、科研成果、发展潜力、岗位匹配程度。

3、考试采取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科研报告、答辩、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计分方式为10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考试结束后,按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若成绩相同则进行补考,补考方案另行公告。

(六)体格检查及调查

1.体检。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规定进行。体检应在三级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考察。我院将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档案查阅、个别谈话、面谈等形式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有无应回避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匹配程度等。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书面通知应聘人员。

(七)宣传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黑龙江省科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八)就业

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应当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录用、转业手续,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新录用人员实行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予以正式录用;未达到聘用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注意事项

(一)招聘信息将在黑龙江省科学院网站()上公布,应聘人员请密切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及相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展,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及时报到而导致缺席考试,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或者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要求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申请或录用资格。

(四)应届毕业生原则上须在毕业前与我院签订三方协议,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报到、就业手续;往届毕业生须在拟聘用人选公布后两个月内办理报到、就业手续。特殊情况,经黑龙江省科学院批准,可延期办理报到、就业手续。正式办理就业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学士、硕士、博士)原件,并按时移交个人人事档案。

(五)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处理。

(六)为贯彻落实《新时代黑龙江人才振兴60条》、《哈尔滨市人才新政30条》等人才政策,引进高层次人才不受本次招聘计划限制,欢迎高层次人才随时与我院联系洽谈。

本公告由黑龙江省科学院人事教育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热线:0451-82621400

监督举报电话:0451-87010522

附件:1.黑龙江省科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时间表

2.黑龙江省科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

报名表格

3.黑龙江省科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思想政治测评表

4.应届毕业生入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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