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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师范学院:安徽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拥有多个校区和丰富专业

时间:2024-08-03作者:admin分类:合肥资讯浏览:278评论:0

合肥师范学院:位于安徽省合肥市,是由安徽省人民政府举办、安徽省人民政府与合肥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前身是始建于1955年的安徽教育学院,2007年转制为省属普通本科院校。2011年,学校获批服务国家特殊教育需求项目(教育硕士)1个,2013年,学校获批成为安徽省新增硕士学位授予权立项建设单位,2019年被列入安徽省政府“551”工程硕士学位授予权重点建设单位。 截至2023年8月,学校有锦秀、滨湖、三小口三个校区,校园面积1295亩,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35亿元,馆藏纸质图书124.3万册;设有14个二级学院、59个本科专业;现有在职教职工1200余人,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近17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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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师范学院基本信息

学校全名:合肥师范学院

受教育程度: 本科

学校类型:公立全日制本科院校

学校地址:

合肥市金寨路327号(三小口校区)

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1688号(锦绣校区)

合肥市黄路科教园区书香路(滨湖校区)

联合培养机构: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烈山路(惠新湖校区)、合肥市巢湖市崂山南路(孤山校区)

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梁园路1号

招生计划、专业招生要求及报考比例

合肥师范学院2023年招生总数为1100人,可供选择的学生和专业还有很多。2022年合肥师范学院只招生595人。2023年招生人数比2022年增加了505人,这是一个好的开始。

合肥师范学院专升本招生范围_合肥师范学院专升本_合肥师范学院的专升本

接下来我们来看看招生专业范围吧~

合肥师范学院2023年各专业报考录取比。从这个数据表中我们可以看出录取率比较高的专业有商务英语视觉传达设计、药物制剂、电子信息工程,录取率分别为206.90%、53.33%、35.29%、129.03%。录取率比较低的专业有市场营销、财务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录取率都在30%以下。

专业课程考试科目

各专业考试参考书目及考试大纲已在合肥师范学院本科招生网公布,网址:

免试文化课退役士兵职业适应能力或职业技能综合考试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和综合素质考核,经技能竞赛优胜者考试材料审查合格的考生将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

考试科目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两部分,实行“2门公共课(每门150分)+2门专业课(每门150分)”的考试方式,即公共课考试科目分为文科、理科两类。其中,文科2门公共课为“大学语文+英语”,理科2门公共课为“高等数学+英语”;2门专业课为高职(专科)阶段的专业课。

公共课考试由省级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符合免修文化课条件并报考B类非专项计划的退役士兵必须参加公共课考试。

2023年最低录取分数线

同学们可以参考往年最低录取分数线来决定自己的目标分数,不要打没有准备的仗~

入场

第一志愿批次和调整志愿批次均先进行A组录取,再进行B组录取。已被其他院校A组录取的考生将不再具有报考合肥师范学院B组的资格。

1. 入学规则

学校将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下列合肥师范学院招生简章,结合考生意愿进行录取。

1.申请三等功奖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经合肥师范学院资格审查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考生申报意愿,免试录取。

2.报考技能大赛鼓励政策的考生:通过合肥师范学院资格审查,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按考生申报意愿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15%。若有多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且排名垫底的,按其在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奖级别等级排序(优先考虑国家级奖项);若仍相同,则依据其高职(专)学习期间的学习成绩录取。面试不合格的考生可继续参加专业课和公共课考试,并按考生填写的计划类别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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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首选A款(专项方案)

(1)报考退役士兵专项的免试A项文化课考试人员:参加合肥师范学院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试,考试合格者,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专项招生名额录取;综合考试成绩相同者,录取名额超过专项招生名额的,按照高职(专科)学习期间的学习成绩录取。

(2)报考A类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建档立卡专项计划的考生:在考生达到省考试院确定的专项公共课及格分数线且专业课总成绩(专业课考试科目1成绩+专业课考试科目2成绩)达到100分及以上的基础上,按考试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对应专项招生计划数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总成绩相同,则按单科及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对应专项招生计划数录取。单科顺序为:专业课科目1、专业课科目2、大学语文/高等数学、英语。

4. 首选B部分(非专项计划)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规定的公共课及格分数线、专业课总成绩(专业课科目1成绩+专业课科目2成绩)达到100分及以上的基础上,按考试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非专业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总成绩相同,则按单科及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排序,按非专业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专业课科目1、专业课科目2、大学语文/高级数学、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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