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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教学研究室公开选调教研员,多岗位等你来

时间:2024-07-26作者:admin分类:人力资源浏览:243评论:0

台州市教学研究室公开招聘

高中语文、初中数学、中小学信息技术教研员

台州市教学研究室是台州市教育局下属的公益性一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学工作,组织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实验,检查、评估教学质量等工作。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人员结构,提高教育科研水平,经研究,决定向全市公开选拔聘任教学研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选拔方案及岗位要求

台州市教研室拟公开招聘3名教学科研人员,具体岗位及任职要求详见下表。

二、选拔候选人的基本条件

(一)评选范围

本市(含所辖市、区)财政收支平衡表所列机构(不包括垂直管理机构和中央和省级机关驻地方的派出机构,不包括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构)有工资总额的在册人员和在职人员数。

2.基本情况

1.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成绩优异;

3.具有教育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4.近5年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5、具备所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素质与能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8年7月8日以后出生),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

7.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和相应的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具有相应教学(教研)经历5年及以上,取得市级教学能手及以上称号;

8、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要求表》)。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3年7月8日以后出生):

(一)具有专任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2)《台州市“凤城人才计划”教育人才引进培养管理实施办法》定义的“领军人才”(“领军人才”类型详见附件2)。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评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反纪律、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调查,尚未有结论的;

3.受到警告、组织处分、党纪、行政处分等处罚,且影响期尚未届满,或者影响期已届满,影响其使用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因职业道德等问题受到过纪律处分的;

5.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条例》规定的应当回避情形之一的;

7.国家和省规定服务期限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按照规定(含明确协议)不得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按照国家和省其他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拔的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选拔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及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转岗手续的程序进行。

1. 公告

市教育局按照“提前公告、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台州市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公布公开选拔信息。

2.报名及资格预审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2024年7月8日上午8:30至2024年7月15日下午4:00。本次报名以网上方式进行。

2. 注册所需材料

(一)《泰州市教研室公开选拔教学研究人员申请表》(附件3,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中需附加电子证件照一张,以图片形式上传;

(2)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35×45mm)电子证件彩色照片1张(jpg格式,大小约20KB),照片文件名以“姓名+证件号码”格式命名;

(3)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近五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最近一份全额资助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荣誉证书等原件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按以上顺序整理成pdf文件,连同电子版证件照以附件形式在规定报名期限内发送至报名邮箱:tzjyjzp2024@163.com,pdf文件名格式及邮件主题均为“岗位名称+姓名”。例:张三,高中语文教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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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中国教育服务中心认证。

若未在规定注册期限内提交注册信息,则注册无效。

3. 资格初审

初次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7月8日8:30—7月15日18:00。

申请人资格预审异议陈述及答辩时间:

2024年7月8日8:30—7月15日18:00。

资格预审单位处理资格预审异议的时间:

2024年7月8日8:30—7月16日12:00。

资格初审由台州市教育局负责。报名期间,台州市教育局将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于规定时间内值班,解答报名者的问询。对报名者所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名要求者,不予拒绝受理;资格初审不合格者,应当说明理由;报名材料不齐全或需要报名者补充说明的,应当告知报名者遗漏或需补充的内容。台州市教育局将通过电子邮件告知初审结果及后续选拔事项,并发送电子准考证。初审合格者可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联系台州市教育局。

报名截止后,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不足选拔岗位数3倍的,台州市教育局将相应取消该岗位选拔计划,并予以公告。

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全过程,重点审查应聘人员提交资料的真实性,特别是学习工作经历、工作业绩、奖惩、岗位适应性等。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在选拔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 审查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的形式进行。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及格分数为60分。笔试不及格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阶段。笔试主要考核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笔试时间、地点详情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式考试,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交卷、不得提前离开考场。

笔试结束后,笔试合格的考生将按照从高到低的1:3比例确定面试名额(分数相同者进行后续跟进),如合格面试人数不足中选岗位数3倍的,则按实际合格人数进行面试。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台州市教育局通知资格审查或更换面试人选,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面试前,台州市教育局将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明、近五年年度考核表、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荣誉证书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最近一份全额资助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复印件等能证明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以及提供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考试的证明(见附件4)。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未按时提供有效材料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并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通过笔试并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

3、面试。面试由台州市教育局组织,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基本能力和素质。满分为100分,最低及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进入下阶段。面试后,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采用四舍五入法。

4.体格检查

考试结束后,按照计划招考岗位数按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组织补考,总成绩及体检人选名单将在台州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本次体检由泰州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五)调查

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台州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有关规定,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试不合格:

1.不符合考试资格要求的;

2.散布损害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反对宪法、反对中国共产党和国家领导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3.攻击党和政府,发表不道德或者违法的言论,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

4.因犯罪受过罚金处罚,或者犯罪情节较轻,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除刑事处罚的;

5.受警告、组织处分、党纪、行政处分等处罚,且影响期尚未届满,或者影响期已届满,影响其使用的;

6.政治道德素质低下,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淡薄,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

7.组织、参加非法组织,组织、参加罢工;

8.挑起、破坏民族关系,参与民族分裂活动或者非法宗教活动,与宗教极端势力相勾结,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

9.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

10.在对外关系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11.触犯刑律,还没有受到刑事处罚的;

12.因犯罪受到过处罚的;

13、接受过劳动教育的;

14.受过撤销公职、开除党籍、团籍或者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处分的;

15.不负责任、不作为、失职、延误工作的;

16.隐瞒个人信息、作虚假陈述、误导、欺骗组织和社会公众的;

17、贪污受贿或者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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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集体资产的;

19.利用职务之便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20.参与或者支持黄、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21.参与网上禁止的传播行为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的网上活动;

22.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作弊行为的;

23.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4.存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和行政机关公信力、拒不履行国防义务等严重失信行为的;

25.2021年7月16日以来,受到严重警告、降级、撤职、留党察看(留党察看、留校察看)处分的;

26.2019年7月16日(含)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出职的人员;

27.2021年7月16日以来辞职或被责令辞职的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

28.2021年7月16日(含)以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法违规或者违纪受到降职、开除处分的;

29. 2023年度考核被认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者2022年度、2023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人员;

30.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31.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六)宣传

根据本公告相关要求,从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市委教育工委集体研究、台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台州市教育局进行遴选,遴选结果在该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公众和应聘人员监督。

公示内容包括选拔单位、职务名称、拟选拔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学校、现工作单位、笔试和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选拔岗位因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条件或主动放弃等空缺时,由台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进行审核、择优录用,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在完成调剂审批手续后,不再进行岗位空缺填补。

7.办理转学手续

对于对公示结果无异议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使用的考生,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聘手续。

四、纪律监察

本次公开选拔任用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工作纪律,自觉接受市纪委第十二纪检监察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社会的监督,对发现有违纪违法、违规操作或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将取消相关人选选拔资格,对涉事当事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开选拔过程中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参加公开选拔的工作人员中,凡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条例》规定需要回避职务的,一律回避职务。

本公告由台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23-86999831(台州市教育局)

监察电话:

0523-86999795(市纪委第十二纪检监察组)

0523-86886131(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时间:工作日08:30-12:00、14:30-18:00

指定网站: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台州市教育局网站()

附录:

1.台州市教学研究处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岗位名单

2. 领军人才类型

3.台州市教研室公开选拔教学科研人员申请表

4. 雇主同意证明

台州市教育局

2024 年 7 月 5 日

来源 | 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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