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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安全工作致家长的一封信:防溺水与交通安全须知

时间:2024-07-25作者:admin分类:合肥资讯浏览:213评论:0

家长

2024 年安全工作致家长的一封信:防溺水与交通安全须知

关于2024年安全工作的一封信

各位家长、朋友们大家好!

各位家长、朋友们:儿童安全是社会、家长、学校关注的重大问题,学校现向全体学生和家长发出以下安全须知:

1. 预防溺水

家长要时刻牢记“四知”(知道孩子去哪里、谁陪同、什么时候回来、在做什么);教育孩子知道“六不一不”(不要私自去游泳;不要私自和别人一起去游泳;不要私自下水游泳);不要私自下水游泳;不要在家长或老师的指导下游泳;不要在没有安全设施和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要在陌生的水域游泳;对水不熟悉的同学不要私自下水救援。学会基本的应急自救、寻求帮助、报警等知识。尤其遇到溺水同伴时,不要盲目牵手施救,而要明智施救,立即寻求大人的帮助。

2. 交通安全

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我们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是由于电动自行车骑行者不佩戴安全头盔,导致事故后果加剧,造成人员伤亡。近年来,我市因不戴安全头盔而导致的电动自行车事故屡见不鲜,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损失。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安全头盔能吸收大部分冲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防止头部受到伤害,是电动自行车骑行者重要的预防措施,也是危险时刻的最后一道防线。

为了您和孩子的交通安全和生命安全,合肥市第168中学教育集团长丰一中、长丰县交警大队联合发出倡议如下:

1、骑乘电动自行车时请佩戴安全头盔,儿童也应佩戴安全头盔。

2、请选择购买符合质量标准、经检验合格的安全帽。

3、骑自行车时请遵守交通法规,不得逆向行驶、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行驶。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文明交通,从我做起。”各位家长朋友,为了自己,为了孩子,为了家庭,请养成“戴头盔”的良好交通习惯,您的小小举动,将让孩子受益终生。让我们共同守护交通安全。

3. 身心健康

长丰一中设有心理健康咨询中心,长丰县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咨询中心也设在我们校园内(位于图书馆五楼,乘电梯可达),同学们如有疑问,可以前往咨询。您和孩子还可以申请加入QQ群(群号:657760299),有专业的心理老师为您解答成长中的困惑。

合肥一六八中教育集团

长丰县第一中学

2024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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