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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阳区 2024 年中小学学区划分方案公布,快来看看你家孩子上哪所学校

时间:2024-07-04作者:admin分类:合肥资讯浏览:552评论:0

庐阳区2024年中小学学区划分方案公布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2024年庐阳区义务教育学区划分

2024年庐阳区小学学区划分

1.合肥市红星路小学

长江中路以南、徽州大道以东、南环路以北、东环路以西。

2.合肥市红星路小学北环阳光校区

北二环以北、阜阳路以东、合九铁路线以南,东与新站区相连的区域。

3.合肥市红星路小学国际部

(1)颍上路以西、古镇路以北、北二环以南、沣怀路以东。

(2)界首路以西、丰台路以北、丰怀路以东、固镇路以南。

(3)景福花园。

4.合肥市南门小学

长江中路以南、金寨路以东、徽州大道以西、南环路以北。

5.合肥市南门小学森林城市校区

北二环以南、四里河路以西、沿河路以北、绿阳路以东。

6.合肥市南门小学恒盛御花园校区

(1)大房郢水库以东、耀源路以北、清河路以南(大房郢水库以西、新站区以东)区域,东侧与新站区相邻。

(2)蒙城北路以东、耀园路以南、菱湖路以北、富阳北路以西。

7.合肥市逍遥津小学

环城北路以南、苏州路以东、长江中路以北、环城东路以西。

8.合肥市逍遥津小学金都华亭校区

蒙城北路以东、北二环以北、富阳路以西、合九铁路线以南。

9.合肥市淮河路第三小学

(1)北环路以南、西环路以东、霍邱路以北、蒙城路以西。

(2)阜南路以南、安庆路以北、蒙城路以东、六安路以西。

10.合肥市淮河路第三小学映月校区

橡树湾社区西边界以西、省农科院以东(不含农科院)、林泉路以北、北二环以南(不含景福花园米兰花园、桃花园社区)。

11.合肥市六安路小学

(1)北环路以南、蒙城路以东、府南路以北、苏州路以西。

(2)阜南路以南、六安路以东、长江中路以北、苏州路以西。

12.合肥市六安路小学淮北路校区

(1)该区域为蒙城北路以西、耀元路以南、规划高黄路以东、规划共青路、合九铁路以北。

(2)美丽景湾改造工地、中建七局小区。

(3)松竹社区

13.合肥市六安路小学蒙城路校区

蒙城北路西侧、北二环北侧、合九铁路东侧。

14.合肥市六安路小学中铁国际城校区

中铁国际城东边界以西、方讯路以南、四里河路以东、北二环以北(北湖南岸公寓除外)。

15.合肥市安庆路第三小学

(1)蒙城路、金寨路以西,西环路以东,霍邱路以南,南环路以北。

(2)长江中路以北、安庆路以南、蒙城路以东、六安路以西。

16.合肥市安庆路第三小学灵溪校区

大房营水库以东、清河路以北区域(大房营水库西至新站区东),北与长丰县相连,东与新站区相连。

17.合肥市安庆路第三小学大洋分校

龙王路大洋村、王墩社区、草堂社区、西营社区。

18.合肥市红桥小学

(1)五河路以南、蒙城路以东、沿河路以北、富阳路以西。

(2)北一环以南、富阳路以东、沿河路以北、板桥河以西。

19.合肥市双岗小学

(1)北一环以南、蒙城北路以东、五河路以北、阜阳路以西。

(2)都小桥居住区(不含都小桥居住区)以南,蒙城北路以东,北一环以北,荷瓦路、富阳路以西。

20.合肥市亳州路小学

(1)北一环以南、四里河以东、沿河路以北、亳州路以西。

(2)亳州路北段以南、肥西路以东、北一环以北、合肥钢铁三厂宿舍区以西(不含合肥钢铁三厂宿舍区)。

21.合肥市杏林小学

北二环以南、富阳路以东、林泉路以北、板桥河以西。

22.合肥市南门小学商城国际分校

(1)北二环以南、蒙城北路以东、丰台路以北、阜阳路以西。

(2)尚城国际社区。

23.合肥长江路第三小学海棠花园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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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二环以南、颍上路以东、林泉路以北、蒙城北路以西。

24.合肥市长江路第三小学兰亭分校

(1)丰台路以南、蒙城北路以东、窦小桥社区(含窦小桥社区)以北、富阳路以西。

(2)林泉路以南、富阳路以东、北一环以北、板桥河以西。

25.合肥市南国花园小学

蒙城北路西侧,禹王亭路、亳州路东侧,北一环北侧,林泉路南侧。

26.合肥长江路第二小学柏悦湾校区

(1)北一环以南、亳州路以东、沿河路以北、蒙城路以西。

(2)亳州路北段以南,合肥三钢宿舍区(含合肥三钢宿舍区)以东,北一环以北,亳州路以西。

27.合肥市长江路第二小学橡树湾校区

(1)合九铁路线以东至桃花路、以北至林泉路、以南至北二环、以西至枫怀路范围(不含桃花源小区、景福花园)。

(2)禹王亭路西侧、亳州路北段北侧、林泉路南侧、肥西路东侧。

28.合肥市陆阳区实验小学

(1)颍上路以西、古镇路以南、界首路以东、丰台路以北。

(2)颍上路以西、丰台路以南、林泉路以北、丰怀路以东。

29.合肥市四河小学

四里河贯穿北一环,西至肥西路,南至林泉路,北至南延河路,东至四里河路。

30.合肥市五一小学

(1)耀园路以南、规划高黄路以西、规划共青路(方勋路)以北、中铁国际城东边界以东(松竹社区除外)。

(2)北二环以北、合九铁路以西、规划共青路(方勋路)以南、中铁国际城东边界以东地区。

(3)桃花源社区。

31.合肥市六安路小学荣成花园分校

(1)蒙城北路以东、菱湖路以南、合九铁路线以北、阜阳北路以西。

(2)阜阳北路以东、和九铁路线以北、耀元路以南,东与新站地区相连的区域。

32.合肥市育新小学

(1)四里河路以东、林泉路以北、北二环以南、省农科院(含农科院)以西。

(2)北湖南岸公寓。

33.合肥市永红路小学

西二环以东、北二环以南、绿杨路以西、顺河北路以北。

34.合肥市跃进小学

赵山社区、高桥社区、龙王社区、加塘社区庄南组、庄北组。

35.合肥市南门小学湖滨花园分校

大洋镇石樟村、谢岗村、三厂村、水库村、港西村。盛和家园小区、建材厂3号生活小区、湖滨新城安置小区森园、新园、磊园、菁园、妙园、时代青城、绿湖府。

36.合肥市古城小学

(1)崔岗村、曲嘴村、岩哨村、陈龙村、三十岗村所有村民组和王岩村的大田埠、小田埠、官塘、小河北、菜背、菜南、魏冲6个自然区域。

(2)枫泾村、东渠村各村民组。

(3)柴冲村的玉大、玉小、玉小、柴冲、大刘村民组和下柴冲、小竹岗、丰达三处自然沟壑。

(4)王岩村有王岩、吴岩两个自然营。

(5)三十岗乡枫泾村牌坊营。

注:《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合政[2018]48号)规定配套学校与服务范围内的一期住宅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因此,各小学学区不包括学区内正在开发建设、计划配备小学的新建住宅小区。如规划配套学校不能与住宅小区同步交付使用,符合市、区招生政策的适龄业主子女入学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

2024年庐阳区中学学区划分

1.合肥市第三十六中学

蒙城北路以东,义经路、合洼路、北一环以北,合九铁路线以南,东与瑶海区相连的区域。

2.合肥市第四十二中学

(1)苏州路以西、阜南路以南、长江中路以北、花园街、阜阳路以东。

(2)苏州路以东、长江中路以北、沿河路以南、东环路以西。

(3)桐城路以东、南环路以北、东环路以西、长江中路以南。

3.合肥市第四十二中学中铁国际城校区

(1)四里河路以西、怀王路以南、行洪渠以东、北二环以北。

(2)淮北路以西、方讯路以南、四里河路以东、北二环以北。

(3)蒙城北路以西、淮北路以东、北二环以北、耀园路以南。

4.合肥市第四十二中学湖滨分校

(1)绿阳路以西、顺河路以北、北二环以南,西邻蜀山的区域。

(2)四里河路、怀王路、行洪渠以西、北二环以北区域。

(3)方讯路以北、四里河路以东、大房郢水库以西,北与长丰相邻的区域。

(4)三十岗乡辖区

5.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学六安路校区

(1)西环路以东、长江中路以北、花园街、阜阳路以西、阜南路以南。

(2)西环路以东、南环路以北、桐城路以西、长江中路以南。

6.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学长风路校区

(1)蒙城北路以东、北一环以北、荷瓦路以西、义经路以南。

(2)板桥河以西、沿河路以北、北一环以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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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府南路以北、苏州路以西、沿河路以南、西环路以东。

7.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学固镇路校区

(1)北二环以南、四里河路以东、合九铁路以西(京福米兰花园除外)、林泉路以北的区域。

(2)肥西路以西、北一环以北、林泉路以南、四里河路以东区域。

8.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学森林城市校区

(1)四里河路以西、沿河路以北、北二环以南、绿阳路以东。

(2)璞悦绿洲府小区、大城花园小区。

9.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学橡树湾校区

(1)北二环以南、颍上路以西、林泉路以北、桃花店路至合九铁路以东(含京富兰花园)。

(2)北一环以北、界首路以西、肥西路以东、林泉路以南。

10.合肥市四十五中工业区分校

(1)合九铁路线以北、蒙城北路以东,东与新站区相连、北与长丰县接壤的区域。

(2)蒙城北路以西、电厂路以北、水库以西、长丰县城以北区域。

11.合肥市鲁阳中学

(1)颍上路以东、林泉路以北、蒙城北路以西、北二环以南。

(2)界首路以东、林泉路以南、北一环以北、蒙城北路以西。

注:《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合政[2018]48号)规定配套学校建设与服务范围内的住宅一期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因此,各中学区不包括学区内正在开发建设、计划配套中学的新建住宅小区。规划配套学校不能与住宅小区同步交付使用的,住宅小区内符合市、区招生政策的适龄业主子女入学,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

接下来我们来了解一下

2024年庐阳区幼儿园及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招生实施方案

幼儿园入学

(一)辖区内所有幼儿园(含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幼儿园和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招收3周岁及以上幼儿(2021年8月31日前出生,含当日),家长应于2024年7月底前持户口簿、幼儿出生证明等到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报名。

(二)合肥市大西门幼儿园固镇路分校、合肥市长风路幼儿园、合肥市山岭岗幼儿园已竣工并开始招生。

(三)安庆路幼儿园幼儿教育指导中心继续招收1至3岁幼儿接受幼儿教育。

义务教育入学率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由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我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确保残疾儿童少年按政策接受义务教育;确保流动儿童等按规定接受义务教育。

今年我区义务教育学校通过“合肥市义务教育招生招生服务系统”(简称“网上招生系统”)开展招生工作,采取“网上报名录取+线下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录取。

1.公立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

1. 招生原则

(1)“学区统筹、免试”原则:适龄儿童少年在指定的学区内入学,无需经过任何形式的考试和测试。

(二)“两个一致”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户口所在地与其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一致且单独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户口所在地与其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独有房产地址一致的(简称“两个一致”),应当在户口所在地学区就读。

(三)严格执行学区内整套住房入学年限政策。继续落实“同一住房6年内只能享受一个学区内小学学位,3年内只能享受一个学区内初中学位,多胞胎、二胎(多子女)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的政策。

(四)建立入学预警机制。2024年建立预警机制,2025年招生时根据我区热点学校学额紧缺程度发布入学预警,明确招生预警学校和生效时间节点。生效时间节点前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尽量入学。超过有效时间节点的,不再保证在学区内入学,按照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时间顺序统筹安排。原则上发布预警与生效时间节点间隔不少于6个月。

2. 公立小学入学率

(一)区内各小学应当招收本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小学入学年龄为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当日)。

(2)6月24日至26日,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网上报名。如无法网上报名,由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出生证明等材料,带子女到学区内小学审核报名。7月7日至8日,补报名。

3.公立初中招生

(一)报名条件。凡符合我区“两个一致”原则的小学生毕业生,经区招生办审核同意,均可申请到我区升学。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程序。就读本区小学的毕业生,统一申请报名(具体时间由毕业小学另行通知)。补报名时间为7月7日至8日。 在外区或外地学校就读且符合我区“两个一致”原则、愿意回我区继续深造的小学毕业生,请于6月27日至29日在网上报名。不符合网上报名条件或网上报名不成功需要进行线下审核的,请携带小学毕业证(或在校证明)、学籍表(加盖原小学印章)、财产证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父母户口不在一起的,建议提供足够材料:如父母双方户口簿、结婚证、孩子出生证等)和一寸免冠彩照,于6月27日至29日到区招生办(地点:合肥市第三十六中学合瓦路170号)进行审核报名,补报名时间为7月7日至8日。

(3)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学固镇路校区投入使用,开始按学区招收七年级学生。

2.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

1.招生范围。按照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学校”)在学校所在县(市)、区范围内招生的规定,庐阳辖区内的民办学校在庐阳区范围内招生。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报名条件按《合肥市2024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办法》规定的条件执行。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经区招生办批准。民办学校统一使用网上报名系统,采取“网上报名、摇号录取”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录取。民办学校按照免试入学原则,按照批准的招生计划制定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招生简章、招生广告经区招生办审核同意后方可向社会公布。

2.报名方式。报考民办学校的学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6月18日至19日通过“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报名系统”报名。不符合网上报名条件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适龄儿童、少年,应进行线下报名(须提前网上预约)。线下报名时间为:6月20日。报名地点:寿春中学南国花园校区(庐阳区夏甸路95号)。报名需携带材料:房产证、户口簿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营业执照或合法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民办学校招生时间为6月22日至23日(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的,将进行计算机抽签)。

3.录取方式。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区招生办通过《报名系统》抽签录取,邀请纪检监察机构现场督导或公证部门现场公证,学校不得自行择优录取学生。符合特定条件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合肥市2024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执行。民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被录取的学生。被录取后,适龄儿童、青少年不得转学,其他学校也不得录取被录取的学生。

3. 其他团体的入场

1.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落实“一人一案”政策,确保残疾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聋、盲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原则上可在合肥市特殊教育中心就读。符合庐阳区“两个一致”要求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在庐阳区特殊教育学校、红星路小学特教班或学区内学校就读。公立学校要确保有条件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在指定学区内就读;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教学服务,为其建立学籍档案,纳入学籍管理。

2.流动儿童入学。继续落实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通知》(和教[2010]111号),确保符合政策条件的流动儿童接受义务教育。7月4日至6日为公立学校流动儿童网上报名。如无法网上报名的,7月4日至6日,区招生办设立报名点,集中受理流动儿童入学现场审核材料。补报名时间:7月20日。审核材料:

(一)符合条件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符合条件的儿童青少年的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持有我区居留证且在我区连续居住六个月以上(截至2024年8月31日,居留证有效期须不少于六个月)。

(3)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合法从业或受雇的证明:企业人员应当出具营业执照;雇员应当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法劳动合同。

(4)除以上材料外,一年级学生还需出具出生证明,七年级学生还需出具小学毕业证,一年级以外其他年级学生还需出具加盖原学校印章的学籍表(或在校证明)。

符合条件的流动儿童可到就近报名点学校办理材料审核和报名手续。报名点:四十二中学湖滨分校、长江路第三小学兰亭分校、五一小学、四河小学、六安路小学荣成花园分校、安庆路第三小学大洋分校、南门小学湖滨花园分校。

3、住房租赁人员子女入学问题。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合肥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合政办〔2020〕13号)及其配套文件规定,对具有本区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住房、以单独租赁的整套住房作为唯一住房并已登记备案的一年级、七年级新生,由区招生办统一安排入学。

4、军队离退休干部子女入学问题。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在本区,其子女由区招生办公室安排入学。

5.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和外籍人员子女入学,由区民族宗教局(港澳台办公室)发给证明,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四)优待人员子女入学

1.军人子女入学事宜。根据《安徽省军人子女优待实施细则》(政联〔2021〕1号)、《合肥市军人子女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合教〔2019〕258号)和《关于加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指导意见》(合肥市支办〔2021〕6号)等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2.公安英雄模范、因公牺牲、致残一至四级公安民警子女入学,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雄烈士和因公牺牲、致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安部发〔2018〕27号)有关规定办理。

3.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队员子女入学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队保障机制的意见》(合政办密[2019]64号)文件规定办理。

4.将高级人才的儿童介绍到学校。

5.烈士儿童的入学人数应按照省级党委员会和省政府的相关法规实施。

6.符合优惠政策的其他人的子女将根据相关法规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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