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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长丰、巢湖房产新政出台,购房补贴等你来拿

时间:2024-06-02作者:admin分类:合肥资讯浏览:1514评论:0

继蜀山区运河新城、肥西县、肥东县之后,长丰、巢湖等地也纷纷出台房地产新政。

如果你想了解2024年的房地产新政策、房价、城建规划、拆迁,或者有任何购房疑问,都可以添加我们的楼姐微信,楼姐将免费为你解答任何购房问题。

01

长丰地产新政策

长丰县进一步落实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因地制宜完善房地产政策,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住房需求。根据合肥市房地产市场调控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合房联办〔2024〕4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落实购房补贴。自2024年5月15日(含)至2025年5月14日,对在我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全部给予住房总价2%的购房补贴;购买新建停车位(车库)的,全部给予停车位(车库)总价3%的购房补贴。以上补贴标准,单套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0万元。

2024年5月15日(含)至2024年6月30日(含),对新购房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给予5000元消费券补贴(包括家电消费券、汽车消费券、百货消费券、家具消费券等);2024年7月1日(含)至2024年9月30日(含),对新购房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给予3000元消费券补贴(包括家电消费券、汽车消费券、百货消费券、家具消费券等)。

依法取得本县商品房所有权的,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向房产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迁移户口。

2、优化销售政策。全面取消楼面价差限制,优化价格调整机制。优化调整企业持有商业、办公用房比例政策。支持自有租赁住房整体转让。支持企业购买办公用房。对在我县购买新建办公用房的总部企业,按照合肥市支持总部经济发展政策有关规定给予补贴。优化车位(车库)与住宅同步销售政策、车位(车库)增购政策。

3.促进二手房市场流通。全面推行房屋核查,规范房源放行。优化资金托管,确保交易资金安全。深化有抵押物转让,降低交易成本和风险。落实住房交换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鼓励居民交换购房。加强行业管理,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

四是支持“卖旧买新”。引导行业协会探索建立便捷的新房、二手房交换渠道,帮助购房者“以旧换新”,指导经纪机构降低中介服务费;鼓励县内房地产企业按市场化原则收购有“卖旧买新”需求家庭二手房(安置房),用于市场化租赁住房、经济适用租赁住房,丰富房票源超市。

5.推进住房券安置。建设住房供应超市,支持全县双峰经济开发区、双墩镇、岗集镇、下塘镇、吴山镇、水浒镇等镇(区)使用住房券。落实优惠政策,给予购房奖励,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

6.增加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对刚需、改善性需求家庭,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的,可借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00万元,借款人单独正常缴存的,可借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70万元;对购买首套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的,可借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20万元,借款人单独正常缴存的,可借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84万元。 降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将5年期以下(含5年)和5年期以上首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期以下(含5年)和5年期以上第二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775%和3.325%。2024年5月18日(含)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新的利率执行。2024年5月18日前发放的、尚未到期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5年1月1日起按新的利率执行。

7.动态调整新发放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当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满足新发放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条件时,要按程序及时取消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各金融机构可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具体利率水平。首套商业性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商业性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

8.优化个人住房贷款首套住房认定标准,对县域内新购住房,只核查购房家庭在本县域内的住房情况,对无住房的,在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可按首套住房认定。

9.增加改善性住房供给。集中优质教育、医疗等公共配套资源支持重点区域发展。增加立体生态住宅、低密度住宅供给。优化控制性规划导则,调整阳台、层高、架空层数管理要求。优化容积率计算规则,提高住宅比重。

10.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坚持按需建设、就业与住房平衡、分类保障的原则,有序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重点保障低收入、困难工薪阶层住房。保障性住房项目原则上以现房形式出售。

11、鼓励房地产开发商优惠。支持县域内房地产开发商结合政府出台的相关消费券活动开展商业优惠活动;鼓励房地产开发商发放家电、汽车、燃气、餐饮、超市等消费券。鼓励房地产开发商加大优惠政策力度,对购房者进行优惠。

12.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各乡镇(区)要统筹辖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重点区域道路、学校、公园等项目;尽快启动重点道路两侧绿地建设,高标准建设街边(街角)公园,提升生活品质。

13.优化教育设施,引进优质教育集团。出让商品房用地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及时与县教育部门联系,明确地块上中小学规划情况和安排;县教体局要积极对接、引进优质教育集团(中小学)到北城区、岗集镇、下塘镇等地,提升区域竞争力。

以上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需要制定其他配套政策的,按照配套政策出台后执行。

02

巢湖房地产新政策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和合肥市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的有关通知精神,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切实让利购房群众,进一步支持巢湖市(含安巢经济开发区)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落实购房补贴。自2024年5月15日(含)起至2025年5月14日,对在巢湖市行政区域内(含安巢经济开发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络签约备案的购房人(自然人,下同),给予房屋成交价2%(以网络签约备案合同总价为准)的购房补贴。对新购车位(车库),给予车位(车库)总价3%(以网络签约备案合同总价为准)的购房补贴。每个车位(车库)限申领一次购房补贴,单个车位(车库)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4000元。以上补贴,单套累计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对新购商品住房购房者给予一次性消费券补贴(包括家电消费券、汽车消费券、百货消费券、餐饮消费券等)。其中,对2024年5月15日(含)至2024年6月30日(含)期间新购商品住房的,给予5000元消费券补贴;对2024年7月1日(含)至2024年9月30日(含)期间新购商品住房的,给予3000元消费券补贴。

个人通过合法方式取得巢湖市(含安巢经济开发区)商品房所有权的,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向房产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户口转移。

2.鼓励房地产开发商优惠购房。鼓励房地产开发商在购房优惠方面附加优惠措施,对购房者进行优惠。支持巢湖市(含安巢经济开发区)房地产开发商积极开展新建商品房团购、新建商品房展示等商业活动。鼓励房地产开发商在活动期间发放家电消费券、汽车消费券、燃气消费券、餐饮消费券、超市百货消费券等。

3、优化销售政策。全面取消楼面价差限制,优化价格调整机制。优化调整企业自有商业办公用房比例政策。支持企业购买办公用房。对在巢湖市(含安巢经济开发区)新购办公用房的总部企业,按照合肥市支持总部经济发展政策有关规定给予补贴。优化车位(车库)与住宅物业同步销售政策、车位(车库)增购政策。

4.支持“卖旧买新”。全面推行房源核查,规范房源发放。继续推进住房交易登记一体化,深化有抵押物过户,降低交易成本,保障交易安全。加强行业管理,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探索建立便捷的新房、二手房互换通道,帮助购房者“以旧换新”,指导经纪机构降低中介服务费。落实住房互换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鼓励居民互换新建商品住房。

5.增加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对刚需、改善性需求家庭,夫妻双方均正常缴费的,可借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00万元,仅借款人正常缴费的,可借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70万元;对购买首套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夫妻双方均正常缴费的,可借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20万元,仅借款人正常缴费的,可借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84万元。

6.落实商业性个人住房信贷政策。取消首套、二套房商业性贷款利率政策下限限制。金融机构可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综合考虑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定价权限等,合理确定每笔贷款具体利率水平。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

7.优化个人住房贷款首套住房认定标准。对在巢湖市、安巢经济开发区行政区域内购买的新住房,只核查购房家庭在本辖区的住房情况。对无住房的,在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可认定为首套住房。

8.增加改善性住房供给。集中优质教育、医疗等公共配套资源支持重点区域发展。增加立体生态住宅、低密度住宅供给。优化控制性规划导则,调整阳台、层高、架空层数管理要求。优化容积率计算规则,提高住宅比重。

以上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需要制定其他配套政策的,按照配套政策出台后执行。

03

蜀山区运河新城

1.购买运河新城区域新建商品住房,每套商品住房总价100万元以下的,赠送5000元消费券;总价100万元(含)至150万元的,赠送1万元;总价150万元(含)以上的,赠送2万元消费券(含家电、汽车、百货、家具、餐饮等消费券,网上签约备案后即可领取,具体使用按照省、市促消费政策执行)。

2、经与运河新城片区在售楼盘开发商沟通,各楼盘将在政府补贴基础上,增加优惠政策让利给购房者,欢迎购房者亲临售楼处现场咨询。

3、为方便购房者,提高服务效率,各类补贴及消费券政策将在项目销售现场统一办理,提供“一站式”服务。

4.本优惠政策暂定实施自2024年5月15日(含)起至2024年6月30日。

04

肥西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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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共房屋资助

1.补贴条件和标准。

实施期限为2024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14日。对在肥西县(白岩科技园区、新港工业园区除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所有购房者(仅限自然人),给予住房总价2%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单套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0万元。

2024年6月30日(含)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5000元消费券补贴(含家电消费券、汽车消费券、百货消费券、餐饮消费券等);2024年9月30日(含)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3000元消费券补贴(含家电消费券、汽车消费券、百货消费券、餐饮消费券等)。政策有效期内,房企要按照申报折扣率稳定购房折扣,鼓励房企推出其他配套优惠措施,惠及购房者。

房屋总价以新建商品住宅网络登记合同总价(不含车库、车位)为准;购买时间以肥西县房地产登记系统记载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络登记时间为准。

安置房、经济适用住房等非商品住房不适用该政策。

除住宅、住宅公寓以外的商品房项目不属于补贴范围。

该政策仅适用于自然人购房,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等购房主体不享受该补贴政策。

2.申请流程。

购房者可在“智慧肥西”微信小程序(灵犀)上注册并上传身份证、联系方式等电子信息,进入公房补贴页面,完成住房补贴二维码在线申领。购房者可凭住房补贴二维码到肥西县(白岩科技园、新港工业园除外)各房地产公司验证优惠码,在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时抵扣相应房价。每个新增商品房源只能使用一次补贴。

2024年6月30日(含)前、2024年9月30日(含)前完成交易的购房者,可通过“智慧飞喜”微信小程序进入购房消费券补贴页面,上传本人身份证、《商品房网上登记合同》等电子材料,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商务局按提交顺序进行网上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消费券补贴。

2.人才住房补贴

1.补贴条件和标准。

凡在肥西县重点工业企业(指纳入合肥市重点工业企业库的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安徽省专精特新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的县级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35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在肥西县(白岩科技园、新港工业园除外)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可享受购房补贴政策。

其中,对认定为县级高层次人才(含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全日制博士生)按12万元标准给予住房补贴;对全日制硕士生(技师)按8万元标准给予住房补贴;对全日制本科生(高工)按5万元标准给予住房补贴。

购房补贴以购房券形式发放,不得与其他购房补贴政策同时享受,所购住房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2.申请流程。

购房者所在企业通过“肥西企业服务云平台”人才政策专区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县委人才工作局会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定期审核、公示,对已公示的购房者信息予以书面审批。

购房者可通过“智慧飞西”小程序人才住房补贴页面,上传批准函扫描件,申领相应标准的住房券(每套商品住房限用一张)。

三、停车位(库)补贴

1.补贴条件和标准。

凡合法购买肥西县(白岩科技园、新港工业园除外)新建营业性停车位(库)的购车者(仅限自然人),给予停车位(库)总价3%的一次性购车补贴,每个停车位(库)只能申请一次购车补贴,单个停车位(库)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4000元。

车位(车库)总价是指该车位(车库)网络登记合同的总价,购买时间以肥西县不动产登记系统记载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络登记时间为准。

2.申请流程。

新购车位(库)购买者(仅限自然人)可通过“智慧飞喜”微信小程序车位(库)补贴专属页面,提交已完成网上签约登记的车位《商品房买卖合同》、契税完税证明、购买人身份证、银行卡信息等相关证明材料。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将按照材料提交的顺序进行网上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资金。

4.住房票补贴政策

1.使用住房券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肥西县住房券实行实名制发放,住房券持有人仅限于在肥西县住房供应超市购买商品住房。住房券可组合使用,组合使用总额不得超过房价总价的80%。用于抵扣购房款的住房券金额原则上不得低于票面价值的85%。

合肥市及所属各县(市)发放的住房优惠券可以在肥西县住房超市购买商品住房,但不能与肥西县住房优惠券同时使用。

2.住房券购买奖励政策。

房券持有者在规定期限内购买肥西县(白岩科技园区、新港工业园区除外)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按房券实际使用金额5%给予购房奖励(含2%的一次性公房购房补贴),房地产企业在此基础上再给予按房券实际使用金额2%给予购房优惠。

5. 支持“以旧换新”

房券支持“以旧换新”,房券持有者可与二手房业主达成购房协议,自愿使用房券进行交易,房券发放单位负责办理房券持有者变更;二手房业主可凭房券在县住房超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同时享受房券购买奖励政策。

有意向出售二手房、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业主,可通过“智慧飞西”小程序二手房信息登记模块提交登记申请,登记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房产位置、面积、户型、预期售价、房屋状况、联系方式等。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审核所提交的房源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合法,符合交易条件。审核通过后,房源信息将定期在“智慧飞西”平台公布,供购房者查阅。

六、以购代建促安全

基本模式:为进一步优化住房保障供给体系,肥西县将筹建住房保障国有资产运营公司,负责县级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管理和服务工作。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将以合理价格收购县内已建成但未售出的商品房,作为保障性住房使用。肥西县将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资源和市场优势,构建保障性住房“收购—运营”新型国有资产管理模式,打造区域住房保障领域一流的一体化运营平台。

职责分工:县国资委负责筹建住房保障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整理汇总县内房地产开发商商品房销售需求,制定保障性住房收购计划等;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资源和规划局、县税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加强政策协调和业务指导。

登记渠道:房地产开发商与国有资产运营平台平等协商,自主决定是否出售。有意出售的房地产开发商须在政府指定的系统平台登记并录入房屋信息,由国有资产运营平台进行评估、收购工作。

七、其他事项

(一)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以较低的价格销售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公开公布商品房销售价格,不得借机提高销售价格,变相骗取政府补贴。

(ii)严格禁止在5月15日在网上登记的新商业房屋,以获取住房的补贴,如果在5月15日之后(包括该日)不享受住房,则在5月15日在网上注册。病态,将根据法律恢复它们,并且不会处理取消注册的申请。

(iii)如果他/她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果购房者未能及时提交材料或提供虚假的材料,从而导致无法享受房屋的购买,如果房屋开发公司将与房地产公司合作,则应享受房屋的责任。根据法律,将暂停公司的在线签字机构,将公开通知公司,并将公司的信用档案记录为不良的信用信息。

(iv)该政策应由Feixi县住房和城市农村发展局,Feixi County Finance Bureau,Feixi County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Feixi County Commerce Bureau,Feixi County Audit Bureau和Feixi County County Talent Autoruation Bureau符合其部门的责任。

(v)本政策应从颁布之日起实施,并有效期为2025年5月14日。

如果菲克斯县的先前法规与本政策不一致,则该政策的规定应占上风,如果在实施本政策的情况下,由于上级政策的变化,上级政策之间存在冲突,那么上级政策将占上风。

05

合肥 车位 办理 流程_合肥车位办证需要哪些费用_合肥办车位产权证交费标准

费旺县

1.实施住房购买补贴。

从2024年5月15日(包括)到2025年5月14日,所有新建的商业住房的买家将在Feidong County的行政管辖范围内给予所有新建停车位买家的2%的补贴;

在2024年6月30日之前购买新建商业住房的买家(包括)将获得5,000元消费者代金券的补贴(包括家用电器消费券,汽车消费券,百货商店消费者,家具消费者凭证等)

2024年9月30日之前,新建商业住房的买家(包括)将获得3,000元消费凭证补贴(包括家庭用具凭证,汽车凭证,百货商店凭证,家具凭证等)。

根据上述补贴标准,单个单位的最大补贴金额不得超过100,000元。

如果一个人以法律方式获得了Feidong县的商业住宅物业的所有权,则他或她和她或她或她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可以申请该财产的公共安全机构转移其家庭注册。

2.鼓励房地产开发商做出让步。

支持Feidong县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积极开展商业活动,例如新建的商业住房和新建商业住房的展览,并鼓励房地产开发公司同时发行家用设备消费券,汽车消费优惠券,气体消费率,气体消费率,迎合票价优惠券,超市和部门的供应活动,并提高主持人的竞争,并提高主持人的竞争,并提高主持人的竞争,并提高了主持人的优惠。

3.优化销售政策。

完全取消对地板价格差异的限制,并优化价格调整机制。

支持企业购买办公空间,并根据Hefei City政策的相关规定,以支持总部经济的发展,以相关的规定,为总部购买新办公空间提供补贴。

4.促进二手住房市场的流通。

全面实施住房验证并标准化住房来源。

5.支持“卖旧并购买新”。

探索建立新的和二手房屋的便利交流渠道,帮助房屋购买者“以新旧交易”,并指导经纪机构减少中介服务费;超市。

6.实施住房凭证安置。

继续执行“费蓬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行的通知”(Dongzhengbanmi [2023] No. 26),满足人民对安置住房的多样化需求,标准化签发,使用和赎回房屋的偏好票,并提供住房奖励。

7.增加房屋公积金贷款的金额,并降低房屋公积金贷款的利率。

对于有严格和改善需求的家庭,如果丈夫和妻子都做出正常捐款,则最大的住房资金贷款金额将被调整为100万元人民币,如果只有借款人做出正常捐款,则最大的住房基金贷款金额将调整为700,000居住的家庭,如果有许多夫妇的捐款,则需要将夫妇置于正常的福利,并且是正常的福利,并且是正常的福利。正常捐款,最高住房储蓄能贷款金额将调整为840,000元。

个人住房资金贷款的利率将降低0.25个百分点。 %分别。

在2024年5月18日或之后发出的单个房屋公积金贷款将受到新利率的约束。

8.动态调整新发行的第一款房屋贷款的利率和首付比率。

当新建造的商业住宅建筑的销售价格符合新发行的新发行的单个住房贷款的利率政策的条件时,首次出入的商业个人住房贷款的下限,应及时取消每个贷款机构的贷款范围,并根据规定的规定,规则及其规则,及时取消。 。

第一份商业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比率调整为不少于15%,第二次商业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比率调整为不少于25%。

9.优化确定个人住房贷款的第一个房屋的标准。

对于Feidong县内的新住房购买,如果家庭不拥有房屋,则只能核实该县采购家庭的住房状况。

10.增加住房的供应。

专注于高质量的教育,医学和公众支持关键领域的发展。

11.增加负担得起的住房的供应。

根据需求,平衡就业和住房,提供机密保护,并以有序的方式促进住房的建设,专注于保护住房困难和低收入的工人阶级收入集团,原则上的负担得起的房屋实施现有房屋的销售。

上述政策应从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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