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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录30人】合肥新站高新区管委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24-02-23作者:admin分类:合肥招聘信息浏览:965评论:0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有志于从事开发区工作,具有较强的基层适应性、相融性;

5.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6.年龄条件所指“35周岁以下”为“1988年2月18日及以后出生”。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学科、专业参考目录》等专业目录设置。

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报名时间及方式

1.考生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4年2月19日9:00至2月25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考生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符合岗位要求。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并记录进考生诚信档案。

2.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2月27日16:00前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月28日16:00前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招聘岗位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可在缴费结束后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9:00-16:00,不参加改报的人员可在招考结束后申请退费。

4.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于3月7日至3月9日登陆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打印笔试准考证。

招聘流程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内容分为《综合知识》(主要包括语文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文处理、行政能力测试等)和《申论》,满分各为100分。《综合知识》和《申论》按5:5合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分别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总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考生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24年3月10日(周日)

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4.考生可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查询个人笔试成绩。经查分环节后,公布考生笔试成绩。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录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相关待遇

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所聘用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为合肥新站高新区管委会员额人员,与管委会在职人员身份一致,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享受合肥新站高新区管委会员额在岗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试用期工资福利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此次招聘人员安排在合肥新站高新区所属社区(街道层级)工作,与管委会机关工作人员享有同等晋升和交流渠道。

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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